大量資料表明,三年多來,江澤民把對法輪功的迫害當成國家頭等大事。在對法輪功歷時三年的迫害中,江澤民通過610恐怖組織向全國各級政府下達的一系列指令,他不遺餘力地推行這些所謂的「政策」已經三年。
這些指令爲各地不法官員和警察所執行,非常具體地體現了江澤民心目中的所謂「政策」的實際內涵:
1、「名譽上搞臭」──代表了江澤民心目中的「先進文化」
2、「經濟上搞垮」──代表了江澤民心目中的「先進生產力」
3、「肉體上消滅」──代表了江澤民心目中的「中國人民的利益」
與此配套的所謂政策還有:
4、「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殺」──江澤民心目中的「以德治國」
5、「不查身源,直接火化」──江澤民心目中的「依法治國」
江澤民的邪惡程度由此或可略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