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機關腐敗,指的是發生在三大機關,即黨政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中的腐敗。除了機關腐敗之外,現在的叫法還有部門腐敗,主要是指經濟管理部門的腐敗;行業腐敗,主要指土地開發、金融證券、商業貿易等不同行業中的腐敗;還有叫領域腐敗的,如金融領域、教育領域、新聞領域等的腐敗,不論是機關腐敗、部門腐敗、行業腐敗還是領域腐敗,現在問題都嚴重得很。
上半年北京市檢察機關主要查處職務犯罪,實際就是查處那些在機關中有要職的人利用職務犯罪。結果1至5月查辦處級以上幹部27人,廳局級以上幹部12人。這39人全部是涉及貪污賄賂、挪用公款案。而1至5月查處職務犯罪共153件,其中貪污案74件,賄賂案42件,挪用公款案37件。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犯罪,佔其中約四分之一。
上半年重查職務犯罪,轉到下半年重查機關腐敗,正說明各類機關問題之嚴重,需要施以重手來整治腐敗了。但查職務犯罪,發現機關的腐敗很嚴重,而查機關腐敗,又說機關中的部門腐敗嚴重,最後可能又倒轉說機關之外的行業和領域問題很嚴重,轉來轉去找「重查」的目標和方向,最終問題在層層大人物身上。貪風難□,越貪越兇,主要是上行下效。現在北京貪污問題嚴重,衚衕裏的百姓都能點出市裏要人老婆乾的事,這樣如何治貪?
北京公安界有則傳說,指某主管政法高官的親屬被地產商組織黑社會打傷,之後高官還厚著臉皮去與太子黨地產商吃飯,席間被問那個親戚是否他人假冒,高官說不好意思,地產商才吩咐手下去付醫藥費。有如此高官,北京哪裏好得了。
——轉自7月10日《世界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