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 简体版
 
一堂生動的法律課
 
馬強
 
2002年7月16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很久不看電視節目了,一則沒有時間,二來天天活動在網絡上,一般的新聞都能了解到,無非就是滯後一點,也沒啥。這不,昨天又看到這樣的一則新聞,給我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律課。新聞稱:法輪功學員不知道使用了一種什麼樣的技術,干擾了鑫諾衛星的正常信號,使得全國大部份縣市的電視臺信號受到干擾,嚴重者甚至收到法輪功的電視信息。新聞最後用絕對的口吻稱:這種行爲「干擾我廣播電視節目正常播出和衛星正常使用的嚴重違法活動,違反了有關國際公約和民用通信的基本準則,危及國家安全,侵犯了公衆權益。」

按照推斷,這種行爲屬於絕對的違法犯罪範疇。這到真的讓我納悶了。爲什麼呢?因爲,法輪功最多也就在很短的時間干擾了一些電視節目的正常播出,但是,20多年來,我卻天天忍受着中共電臺對美國之音、BBC、自由亞洲電臺等等一系列的廣播節目的干擾。這是不是也屬於嚴重的違法犯罪範疇?

「如此長時間、大面積干擾,在世界上是罕見的。」中國衛星用戶學會副會長杜百川說,「人類社會已經進入信息時代,衛星通訊是國際社會交流信息的重要載體。按照國際電信規則,所有衛星轉發器的上行頻率和技術參數都是公開、透明的。國際電信業務的正常運作,有賴於國際社會的自律和共同維護,這是人類社會文明進步的標誌。」按照這樣的說法,非法無疑是肯定的了,但是,這卻絕對不是罕見的:君不見在中共長期有效的干擾下,一般中國人,特別是生活在北京的朋友,收聽國外信息是多麼地困難,收音機換了一個又一個,幾十塊錢的不行,換一個上百的,上百的不行,換上千元的Sony。但是干擾依舊存在,廣播還是斷斷續續,不忍卒聽。這一切我們都默默地忍受着。但是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原來這一切竟然是犯罪。

今天的《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中是這樣說的:「境外『法輪功』邪教組織攻擊鑫諾衛星,是李洪志及其『法輪功』邪教組織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的又一次升級。這次攻擊衛星事件,再次說明了邪教是人類社會的公敵。『法輪功』違反道德準則,侵害公衆利益,破壞公共設施,不是第一次,也決不會是最後一次。我們應當充分認識邪教的本質和危害,時刻保持高度警惕。邪教本質決定了『法輪功』還會不斷地搗亂、破壞,但是歷史的規律也決定了他們的命運只能是搗亂、失敗,再搗亂、再失敗,直至徹底滅亡。」

看到這裏我突發奇想:如果將和法輪功的上述行爲同出一轍、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的中共代換到這段文字中,結果又會怎樣?哈哈,有興趣的自己試試,全當飯後笑話,幫助消化、消化肚腸吧。

 
分享:
 
人氣:11,415
 

如果您喜歡本文章,歡迎捐款和支持!
 
       

 
 

 
 
人民報網站服務條款
 
反饋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