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對加拿大移民及難民局拒絕批准遠華走私案頭號嫌疑人賴昌星的難民申請,中國政府表示歡迎。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劉建超星期六(6月22日)在發表聲明說,賴昌星「犯罪證據確鑿,所以他根本不是難民,而是畏罪潛逃的犯罪分子。」

這份發表在中國外交部網站上的聲明說,加拿大有關當局拒絕給賴昌星及家人難民資格的決定符合基本事實。

賴昌星是中國遠華走私案頭號嫌疑人,1999年與妻子曾明娜和三個孩子持香港護照逃到加拿大。

加拿大移民及難民局的委員會星期五拒絕批准他的難民申請。由兩人組成的該委員會認定,賴昌星沒有充分理由擔心返回中國會受到迫害。

加拿大政府反對給於賴昌星難民身份的理由是,中國對他的指控是刑事性質的。

賴昌星否認對他的刑事指控,稱這些是帶有政治目的的。他目前在溫哥華市郊與家人受到軟禁,等待進一步的審理。

中國對廈門遠華走私案的審查一共審判了300多人,其中14人被判死刑,包括公安部的一名副部長,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50多年來最大的醜聞之一。

(B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