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說,根據一份文件,中國命令警察在一東北省份對法輪功學員和所有異議人士要「予以先行抓捕後再補辦手續」,以此方式來爲2008年奧運會做準備。中國民主活動人士稱該份文件是一份官方命令。
報導說,這一頁紙的命令被送到吉林省的所有警察局和法院並稱來自吉林省的公安廳和高級法院。文件中顯示,警察被授權在沒有逮捕證的時候都可以逮捕法輪功學員。
這份命令未署日期。但是它下令這次鎮壓運動始自2000年5月20日,即中國正式向奧委會提出申辦的13個月後但尚未獲選以前。鎮壓活動將一直持續至2007年12月30日爲止。
報導說,這一命令題爲「嚴厲打擊非法組織的通知」。上有兩個官樣的蓋章。文件上說鎮壓運動是「爲了迎接2008年奧運會在我國順利舉辦」及「爲了穩定社會秩序」。
該通知下令,那些大規模抗議的組織者,若「抗拒轉變思想」就將被判高達叄年的徒刑和1200美金(10000元)的罰款。該通知還說,「非法組織」的領導人「必須受到嚴厲懲處。」
報導說,文件規定:「對法輪功學員和煽動者要更加嚴厲地予以鎮壓。一旦發現法輪功學員,先行抓捕,再補辦手續。」
該文件是被「自由中國運動」公開的。美聯社報導說,「自由中國運動」把文件傳真給了駐北京的媒體記者。「自由中國運動」稱這份命令來自中共最高層。並說,「自由中國運動」說這個文件是由在美國的「中國宗教迫害真相調查委員會」獲得的,該委員會在2月份發佈了許多政府內部文件,中國學者們說這些文件看來是真實的。
報導說,哥倫比亞大學中國問題學者、「天安門文件」編輯之一黎安友教授說他認爲這份文件是真實的。黎安友認爲(中國)把此次鎮壓運動與奧運會聯繫起來可能只是表面文章,也許只是爲了便於爲已有的政策行文。
報導說,位於康涅狄格的一個遊說團體「中國支持網絡」,稱此文件爲「一支冒煙的槍」 ──是國際奧委會的一個難題。
報導說,「自由中國運動」在一個聲明中說,「奧委會難道不是在快樂地用奧林匹克運動的印鑑認可這些人權虐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