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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金融改革的要害何在?
 
何清漣
 
2002年4月7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2月21日中國宣佈銀行系統大改組以後,國際上非常關注這一事件,對此有種種預測。我的看法是:換上一批具有現代金融知識,並了解國際金融業務的人做專業領導,肯定更能適應時代需要。但是不可對這批新領導的個人作用過份樂觀,因爲人是制度的奴隸,國際上原來對朱容基個人做過高估計, 但他在1999年的困境卻證明,在中國老一代政治強人去世以後,現階段領導者個人並不具備與制度抗衡的力量。因此他們只能選擇小修小補的改革,卻不能對體制進行大規模及深層次的觸動。

  中國金融系統久已病根深種,這裏只談下一步金融改革中應注意的問題。

  中國政府對銀行系統過去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管理:一、國家對銀行實行百分之百的控制;二、讓銀行以補貼性利率對定向貸款項目放貸,如對國有企業;三、行政性干預銀行利率的上限與下限;四、將銀行的資訊列爲國家機密,存心讓存款者與銀行處於信息不對稱狀態。正因這種壟斷性地位,中國銀行部門的自有資產佔資本比率儘管下降到3%這種惡劣狀況,也還可以照常運作。

  這種管理下,中國金融系統存在着諸多問題,一是過早泡沫化,尤其是在證券業、保險業、投資信託等風險行業,出現了過度投機現象。二是銀行的運作極不透明。首先是銀行部門存在信息不完整的問題。例如銀行不了解它的借貸客戶償還借貸的真實能力與意願,這一點導致中國目前金融欺詐案件居高不下,約佔中國經濟詐騙案的30%左右,少數地區甚至高達50%;其次是存款者根本不了解金融機構的資產情況,對銀行管理上的不足,金融交易中存在欺詐行爲及其他問題缺乏了解。三是銀行接受來自公衆的存款時,利用這些資金對銀行資本進行多次盈利活動,這就導致嚴重的道德風險問題。例如目前鼓勵一些炒股大戶在銀行透支,從事高風險的炒股活動。這樣的結果是銀行將得到全部好處,而存款人及任何形式的存款保險則爲銀行承擔全部風險,包括銀行倒閉這樣的嚴重後果。

  中國加入WTO以後,其金融系統必須按照國際規範運作,這就迫使中國金融系統必須作大幅度的改革,而改革的方向無非是金融自由化,最後達到兩個目標:一、對銀行機構和資本市場進行嚴格的監督管理。值得指出的是,從去年到今年,股市的過度投機完全是政府造市的結果。政府讓許多嚴重虧損的國有企業經過包裝後上市,目的就是爲了在股市上圈錢,化解銀行風險。這種做法完全違背監管原則;二、中央銀行取得獨立地位,能夠抵制中央政府時時想打通中央銀行與中央財政這兩隻錢袋的慾望。但這場改革在達到目標之前,必須解決兩個問題:一是改革時序,即在實現與國際接軌的金融自由化之前,必須具備較完善的銀行法規,並有健全的金融監管機制,在中國後一點尤其重要;二是必須在金融自由化與促進謹慎性安全保障方面做到平衡。據美洲開發銀行研究,拉美國家的改革之所以陷入困境,很大程度上就是在改革時序上顛倒,在金融自由化與安全保障方面沒有達到應有的平衡。

  根據中國以往出臺法規容易,而在執法過程中極易發生扭曲的司法實踐來看,中國今後必須將重點放在加強有效的金融監管方面,即將法規從紙面上的條文變成生活中的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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