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奸篇——揭开天安门自焚栽赃案的黑幕
宝镜
2002年3月28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在举世瞩目的天安门,江泽民引爆了他的秘密武器:一颗焚人栽赃的炸弹。事发之初,国人被惨烈的现场以及幼女的凄厉的呼救吓懵了,被官方媒体炒作震惊了。但是曾几何时,这个具有世界级轰动效应的黑社会恶性事件就露出了马脚,焚人之火戏剧性地烧到玩火者身上。 这应归功于法轮大法修炼者明心慧眼,特别是一群科技精英,简直成了推理探长名家,音像罪证分析专家及业馀破案九段,他们的一切论证有理有据,无可扳驳;他们的口诛笔伐不啻是一次社会法庭大审判。和玩火者愿望相反,那一盒漏洞百出的录相带,反倒成了谋杀案的罪证。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现在该轮到玩火者掩盖罪证,扑火自救了。 我特别建议,尽可能保持录相带的原汁原味,另加指证性的解说,示意性的箭头符号及佐证(如王进东本人的照片)还可以辅以漫昼说明历史背景,加上历史资料(如国会纵火案)制作成多媒体光盘以及录相带,在世界各大书店及网上发行,题目可用:“一个惊天大案——共和国黑邦老大的杰作”解说词请用中英法德日文。我如此用心良苦提此建议,实因阴谋家黑邦老大太“谦虚”,至今不肯认账;江氏黑店的伙计邦闲们,包括刘京,叶小文,红顶商人董建华,几个局级住持们以及那条恶犬何祚庥,他们为了分食一块人血馒头,不惜昧著良心卖身投靠,公开跳出来为江氏黑邦的黑社会行迳站台背书,或助纣为虐,贼喊捉贼;或提供伪证混淆视听,视天下无人。而我们的国人则太善良,尤其不敢想像一国领导人会导演如此丧天害理的黑社会惨剧。其实大奸大恶隐于朝堂,历来如此。干坏事时无人揭露,时过境迁就成千古之迷,这是阴谋家不绝于史的一大原因。所以,请我们的业馀九段揭露邪恶,警醒世人,这可是功德无量之举。 何况,至少还有三位被冒名顶替的坚贞修链者,真王进东郝惠君陈果以及那个可爱的小思影仍被攥在魔掌 之中,随时有生命之虞。我们揭露得越彻底,知道的国人世人越多,他们的生命越有保全之可能。在此,我特别要向李岚清进一言:既然你甘心情愿淌这趟浑水,荣任江老板半掩门的人肉作坊之大总管,这四条人命就拜托给你了,希望你审时度势,不要做千古罪人! 本文仅剖析事理以辨其奸。对作案现场的证据不作立论之依据。目的在于和国人共同研讨 辨奸识伪之术,以杜绝蒙骗之苦。其实,准确地说,自案发于大庭广众那一刻起,阴谋家黑邦老大的面孔巳经暴露于光天化之下了。何以见得? 答曰之一:“月晕而风,础润而雨,唯天下之静者见微而著”。 案发之前,巳有足够的征象表明阴谋家黑邦老大要制造人命大案了。月晕何在?础润何在?在江泽民接受美国记者华莱士采访,诽谤法轮功一千四百馀人在大陆自杀之时,在预谋香山自杀案未果的传闻之中。特别,对监狱劳教所下达“打死算自杀”的格杀令,更加赤裸裸地表达了江泽民的心声和意愿:不管以什么方式,只要让法轮功成员自杀就行!听话听音,锣鼓听声,“他杀算自杀”此言一出,巳经是山雨欲来风满楼了。那么所谓的天安门自焚事件以及尔后万路自焚事件的出笼还有什么奇怪吗?! 答曰之二:“事有毕至”,历史事件岂能按阴谋家黑邦老大的愿望发生? 众所周知:中国大陆发生的这一场正义与邪恶之战,其斗争焦点在于:邪恶的一方使用一切手段要将正义一方打成邪教。经过一年八个月的较量,邪恶的一方尽显邪恶,江泽民之流除了浑身满脸血淋淋之外,连一根稻草也没有捞箸。法轮功成员150馀条高尚生命全系他杀,没有一个自杀。特别,在最近半年之中他杀死亡人数是前一年的两倍,即:以400%的速率直线上升,几乎达到疯狂的地步。邪教没有打成,屠夫与刽子手的桂冠巳经稳稳地扣在江某人的脑袋上。作困兽犹斗的江泽民深知:若不能将法轮功诬为一个自杀团体,就不能和奥姆真理教太阳神殿教划等号,邪教的帽子就无论如何扣不到法轮功的头上。在这个骨节眼上,天方夜潭式的奇迹发生了:江泽民打瞌睡,法轮功就送去一个枕头;江泽民想灭绝法轮功,法轮功就组团去天安门自焚。这就等于说,朝思暮想想女人,天上就掉下一个林妹妹;朝思暮想想天鹅肉,白天鹅就冲著癞蛤蟆张开的大口飞,天下哪有这等便宜事!所以,按照江泽民诠释的天安门事件,在现实世界里绝对不可能发生。结论很明显:要实现江泽民的愿望,唯一可能的办法,就是他自己策划组织了一个天安门自焚栽赃团。 答曰之三:“理有固然”,事理固有的逻辑亦不能随心所欲地被扭曲。 一个最关键的例证是:“为了要圆满,必须自焚升天”。这一条件式命题根本不属于法轮功的理论与实践,完全是为了险恶的政治图谋,由江泽民想当然杜撰出来的。翻遍法轮功的全部著作和李洪志先生的讲话记录稿根本找不到“自焚升天”这四个字。恰恰相反,在法轮大法最经典著作“转法轮”第七章中花了整整六页篇幅阐述了“杀生不只是会产生重大的业力,还涉及到一个慈悲心问题”。在强调正法修炼“禁止杀生”时,书中还特别使用了“很绝对”三个字。李洪志先生在悉尼讲法第77页更明确指出:“安乐死是杀人”,“自杀也算罪”。 至于圆满,乃是至善至美的无上正觉,乃是道德与精神的极度升华,最终使修炼者成为大智大慧的觉者,这和人为制造的残忍的自杀升天闹剧完全风马牛不相及。若是法轮功必须以自焚的方式圆满,那末当今法轮功修炼者遍布全世界,就应该全世界到处冒烟,何以焚人之烟独独冒在天安门?这个问题要请江泽民来回答?! 何况,法轮功是性命双修的功法,“除了修炼心性,同时又修命,也就是改变本体”(见“转法轮”169页22行)若法轮功修炼者拿自巳的身体去烧炭,那他拿什么去改变本体?去修命?所以,“法轮大法修炼者不自杀”命题自然成立,而且逆否定理“自杀者不可能是法轮功修炼者”亦成立。 那末是谁蓄意扭曲事理,用形式逻辑偷换慨念,把圆满与自焚升天这两个概念不学无术地拚凑在一起?并不惜制造血案来诋毁法轮功?当然是阴谋家黑邦老大江泽民的杰作。其实,这种手法并非首创,50年来一脉相承,只不过花样年年有,今朝不一般,这一次,江泽民是采用击杀三陪女及其幼女的黑社会手段来完成的。正是这个理由,本文对江某人使用的修饰限定词,仅仅一个“阴谋家”已经不够了。 答曰之四:事出非常,不近人情,鲜不为大奸大惑。 承蒙造谣媒体新华社和人民日报走漏口风,组织者王进东,音乐教师郝惠君,大学生陈果都是坚定的法轮功信仰者,都有过大义凛然走向天安门为法轮功讨还清白的光荣记录,而且确有再去天安门的行动计划,据造谣媒体供认,这个消息被非法窃听。奇怪的是江泽民一口咬定,这一次是去集体自焚。也就是说,那个视法轮功声誉胜于生命的王进东念头突然一转,组织那两个同样坚贞不屈,同样念头一转的郝陈母女定计划买汽油以身试火,甘当迷信闹剧的丑角,他们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 务请读者注意:事物突然改变运动轨迹,人物突然改变惯常性情,有悖常理,不近人情,其中必隐藏有大奸大惑之情。由此不难推断:真王进东等三人没有一个人在1月23日进入天安门现埸,此乃最关键之点。其实,这一层薄薄的窗户纸一经捅破,鬼人鬼事就无处藏身了:在现场的七人自焚团系由两个被胁迫收买的苦主加三个演员及两个不见头脸的替身组成。大戏演在天安门,时间选在大节下,幕后捕人,台前演戏,戏中有戏。其中苦主三陪女刘春玲当场被击杀而后焚烧。而苦主刘思影,这个12岁的少女,为了惨烈剧情的需要,既被诓骗到现场,策划者就不曾打算让她走出天安门,可谓丧尽天良。但天意垂怜,在现场执行时奇迹般地逃生。充当男女发言人的两个演员毫发未损,是为了加大诬陷力度而后加盟的,其中男演员甚至未能进入角色,他的录音被删去并露出按奈不住的笑容。第三个演员假王进东,光头假发,看样子是从死囚牢房里找来的。不能盘腿,他的一句外行话:“宇宙大法是世人必修之法”,使他露出了狐狸的尾巴。须知:法轮大法从来不是世人必修之法,而是有缘者得之。现在自焚团除死者刘春玲外,均以逮捕及医疗的理由,被隔离转移并特殊“保护”,以防走漏消息。 那么,真王进东等三人哪里去了?答案是:在电话窃听后己遭秘密逮捕,至今生死未卜,这是天安门大戏得以开场的先决条件。如果他们现在还活著,在真相大白之前,是“活不能见人,死不能见尸”的了。而且随著剧情发展的需要,随时有遇害的危险。现在我们特别警惕他们杀人灭口,销赃灭迹,包括该事件的一切参与者知情人在内。特别,这种由国家最高主政者主持策划的黑邦式行为一旦开了先例,从此国无宁日,党无宁日,军无宁日了!试问:既然可以用黑社会手段对付如此和平忍耐的法轮功,为什么不可以用同样手法对付他想除灭的任何人? 但是,无论如何,天安门事件的出笼,标志著镇压政策的穷途末路。本意是制造一个毛骨耸然的惨剧来煽动人们对法轮功的仇恨,挽救无法收拾的局面。但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若不是输红了眼,谁愿意拿政治生命作赌注?同时,搭上中国共产党的身家性命?谁愿意走出如此一著凶险万分的臭棋?可以断定:焚人栽赃事件大白天下之日,就是黑邦式政治人物身败名裂之时,这是铁板上钉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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