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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着深根無法牽動的枝幹──中國官員的腐敗
 
2002年3月10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香港中文大學政治學教授吳國光在評論中國最近幾年在反貪污腐敗、反行賄受賄的努力時說,中國去年大案、要案抓了不少,在懲處高官方面有相當的突破,但是現在高官落馬的情況越來越多,老百姓已經開始對官員腐敗麻木,見怪不怪。

美國之音消息,中國去年懲處了17萬5千多名包括貪污腐敗罪在內的各級政府官員,其中地廳級幹部近500人。在10名省部級幹部中,包括雲南省長李嘉廷、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福建省委副書記石兆彬等。報導說,雖然這些貪官關的關、殺的殺,但卻沒有遏制貪官利慾薰心的惡性膨脹。

對於中國總理朱鎔基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三項反腐敗措施,吳國光教授認爲,措施之一的政府職能的轉變,可能還會產生一定的效應,在一些小的,支支節節的問題上能夠限制一些腐敗的問題;作爲措施之一的廉政建設,只是空頭的口號,因爲朱鎔基沒有提出有力的措施進行廉政建設;另外一項措施,反對奢侈浪費,形像工程,政績工程也因爲沒有具體的監管措施而流於形式。吳國光教授說,腐敗的問題是中國現行制度的一個頑疾,救治不愈的疾病,不是單靠幾項措施能夠解決問題的。

權力與財富的關聯導致腐敗

吳國光說:「根本的問題就是,共產黨和政府的權利不受制約,在經過改革後,政府和黨的官員又直接掌握財富,權利和財富密切的關聯,在不得到制約的情況下,當然就產生非常腐敗的嚴重現象。」 吳國光教授還說,中國政府真要下決心解決腐敗問題的話,必須有個長遠的制度改革的規劃,雖然這不能一蹴而就,但不在制度改革上採取措施,所謂加強政風建設,基本上連表都治不了,更不要說治本了。

香港[開放]雜誌總編輯金鐘認爲,腐敗是制度性的問題,也是根本性、結構性的問題。金鐘說,腐敗問題不是中國特有的,世界上的民主國家也不例外,但是這些民主國家在處理政府官員貪污腐敗的現象時有輿論媒體的監督,也有法律制度的保障。

中國缺乏媒體對領導層監督

金鐘說:「一個是他們有新聞自由,可以公開地進行揭露和批評,中國卻不行,以前是完全不能提的。現在開始可以局部的在新聞媒體中揭露和批評政府官員的腐敗貪污問題。」

金鐘說,中國新聞媒體在披露高官貪污腐敗問題時,決不是像民主國家那樣,享有充份、完全的自由度,高官到了一定的高度,媒體就被禁止報導,例如,涉及到中央最高的幾個領導人。在法律制度的保障方面,民主國家獨立的司法制度能刑上大夫,而中國的司法制度,最後還是黨說了算。

金鐘說:「在法律上,很多國家有獨立的司法制度。但是中國的司法制度還是受黨的控制。司法部門在處理腐敗問題的時候,江澤民一句話,黨一句話,要保誰,誰過關,誰要輕判,誰要重判。而不是由法律獨立的,非常公正的來判案,處理這樣的腐敗問題。這個中間實際他們是設了上線的,因此我們看到的被處理的高級幹部,沒有到至少是最高層不讓動的。」

中國東北黑龍江一名下崗工人形容中國官員腐敗的時候說:「中國一盤棋都是一樣的,中國不都這樣嗎。腐敗這一塊,大的小的從上到下一條線,你敢動誰呀,就象樹幹和樹葉那個意思,你把樹葉是打掉了,樹幹這部份不能打掉,它連着根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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