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香港《東方日報》的報導,於前年失蹤的香港學者徐澤榮終於被深圳中級法院祕密判處13年徒刑,這13年是出賣國家絕密情報10年,在深圳等地非法經營書刊3年,另罰款5萬元,再剝奪政治權利3年。
所謂絕密情報,是潛入中共一個大軍區高級將領家中,竊取朝鮮戰爭時期中國人民志願軍的絕密級軍情資料,其中包括對美軍、南朝鮮軍隊的高密級研究資料,之後將這些未被解密的資料複製微型縮影偷運到香港,並以約二萬元人民幣的代價賣給南朝鮮的情報人員。
我們先看看,二萬元人民幣,才二千四百美元左右,在香港只能付中小型住宅一個月租金,這就是所謂絕密情報的價值?而且這是五十年前的情報,早就過時了,在西方早就解密並且在公開的研究工作中已被用到濫了。而且如果是那樣絕密的情報,怎麼可以被將領帶到家中?這是什麼樣的保密制度?這個將領是否也該判刑?而這個將領是當年的將領還是現在被提拔的將領?如果是老將,大概這些絕密情報在家裏放了50年,如果是現在的軍區將領,眼下把情報拿回家中研究,是否表示正在準備同美國、南朝鮮打第二次朝鮮戰爭?而徐澤榮「潛入」該高級將領家中,是挖地道或爬牆進去,還是冠冕堂皇作客進去的,這些都同案情及判決有關。
非法出版經營書刊則是「陪罪」,因爲現在「非法」的不知多少,用這個來陪伴徐澤榮的間諜罪,只是要顯示對徐的判罪非常客觀,不是純粹的政治原因。不過加上這三年,顯然就是「罪上加罪」的嚴懲。
這個刑期,接近文革結束以後頭號反革命魏京生的刑期,相等於八九「反革命暴亂」黑手王軍濤的刑期。之所以如此,尋找其他原因恐怕更爲恰當,那就是徐澤榮被他的哥哥徐俊平拖累。
人民也許忘記了徐俊平是何許人,他原來是共軍總參謀部美大局局長,前年十二月隨團訪美時離隊投奔美國。他投奔的原因衆說紛紜,但是估計可能因爲徐澤榮在他之先被捕,是促使他叛逃的原因之一,而他的叛逃,又令中共當局惱羞成怒,加重對徐澤榮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