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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開槍打死」──遭槍擊者被重判14年
 
2002年11月28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法輪大法信息中心11月26日報導,黑龍江消息,2002年10月下旬,黑龍江密山市法庭對8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判刑,最多14年,最少3年,今年春節期間遭警察槍擊的法輪功學員姜洪祿是其中被非法判刑最高的學員之一。

消息來源透露,姜洪祿於今年年初遭警察槍擊後抓捕,被關押至今。密山公安當局爲了羅織罪名,一直威逼姜洪祿承認被槍擊過程中「襲警」,遭姜洪祿嚴詞拒絕,警察遂對他嚴刑毒打,當場將姜洪祿打得昏死過去。

姜洪祿今年初被警察開槍打傷一事,曾被本中心及世界多家媒體廣泛報導,引起海內外強烈反響。因去年末今年初,就有可靠消息來源指,由羅幹主導的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組織下密件,令對貼真相資料的法輪功學員「可以開槍打死」。不久即發生數名名法輪功學員當街遭警察開槍射擊,姜洪祿即是其中之一。

據當時的報導,今年2月12日凌晨2點多鐘,姜洪祿與另一名法輪功學員來到大街上,準備掛真相標語。當兩人走到市工商銀行西側時,遇到市公安局政保科的警車,政保科警察杜永山和孟慶啓認出他們,遂持手槍追趕過來,杜永山連鳴槍示警都沒有,便將姜洪祿一槍打倒在地。

據悉,當時姜洪祿左腿腿骨已被打裂,而孟慶啓、杜永山卻撲上去,繼續毒打他,致姜洪祿頭部重創,傷口長達二寸。在這種情況下,杜永山等人仍將姜洪祿帶回公安局,直至非法審訊2個多小時後,才不得不送姜去醫院。

姜洪祿在醫院裏被急救期間,市公安局政保科不通知其家屬,逼姜洪祿的單位負責醫療費用,而且不準外人見姜洪祿,聲稱誰見就抓誰。此事上網後,姜洪祿家屬才知道,知情者透露,家屬質問政保科警察,「姜洪祿犯了哪條國法?你們憑什麼把人打成這樣?究竟誰在犯法?」開槍杜永山答不出理由,渾身顫抖說不出話,嚎叫一聲招呼其它警察:「你們把他抓起來!」但當時沒一人上前。

消息說,姜洪祿是密山市公路管理站一名普通職工。1989年他4歲的兒子得了過敏性支氣管咳喘,醫治十年,花了4萬元也不見好轉。1998年10月孩子煉法輪功後,病不治而愈,全家人萬分感謝大法神奇,因此走上修煉道路。99年7月後姜洪祿曾兩次進京上訪。

據悉,姜洪祿的家屬已向黑龍江省密山市市政府、市人大、市政法委、市公安局、提起上訴,要求嚴懲殺人兇手孟慶啓、杜永山,無條件釋放姜洪祿,還法輪功清白。

消息來源還透露,密山市看守所目前非法關押衆多法輪功學員,獄警迫害學員不擇手段,竟利用男刑事犯扒女法輪功學員的褲子。

密山市公安局政保科、市看守所的幾名警察25日分別證實姜洪祿已被判14年重刑,並承認在密山看守所有很多學員正在絕食、學員劉桂英已在一個月前被迫害致死等事實。當一警察被問及爲何讓男犯人幹那種下流之事迫害法輪功學員時,該警察默不作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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