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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視中國司法制度!蒐集江綿恆貪腐材料才能解決朱小華案
 
龔平
 
2002年10月14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朱小華案一審塵埃落定,朱小華被判15年徒刑,而他已當庭決定上訴。這一案子受到關注不僅因爲朱小華的身份顯赫--原光大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而且因爲他身份特殊--朱鎔基的愛將。朱小華一案的判決,反映了朱鎔基與江澤民之間的鬥爭,因此,這次審判從一開始就被濃濃的政治硝煙所籠罩,受到外界高度關注。國外媒體對此案的詳細報道,使我們能夠了解其中不少內情。最令人感嘆的,不是判決結果本身,而是判決過程的撲朔迷離與跌宕起伏。

很難相信,對朱小華的審判,竟然沒有最重要的證人出場。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朱小華收受華利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兼總經理楊國勳36萬股股票,以及通過妻子收受新世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邱漢輝300萬元港幣。可是法庭上卻不見楊國勳和邱漢輝的蹤影。既然要審判朱小華,既然案件那麼重要,他們爲什麼不出來呢?有什麼事情發生在了他們身上?沒有當事人指證,又如何來證明罪名爲真呢?如果對朱小華的指控成立,那麼他們作爲受賄人又怎能放之杳杳呢?在各國媒體的聚焦下,在衆目睽睽的電視節目上,一場重大的案件留下如此醒目的錯漏,讓我們的司法界情何以堪?

同時,檢方指控朱收受他人股票及現金摺合人民幣共計405.9萬餘元,結果卻沒有找到任何有關股票轉戶或者股票兌換現金的證據。沒有任何證據能夠對如此重大數額的問題作下結論,豪氣自然了得,但事關生死,草率萬萬要不得。

更爲奇特的是,朱小華當庭指責專案組和中紀委對他進行誘供、騙供和逼供,稱中紀委於2001年利用他的妻子來要挾他,說他妻子已經被抓,如果他不認罪,他的妻子就和他一樣將不會被釋放,又說他妻子招供曾經收受300萬港幣。而那時朱的妻子已經在美國自殺身亡半年多。開審前,中紀委及檢察院甚至對朱小華及其律師進行「庭前輔導」,教朱小華如何認罪及要求朱的律師,僅爲其做減刑辯護。象朱小華這等地位、這等後臺的人也會受此遭遇,那麼普通人就更無法想象了。換個別的人,也不一定有膽量與機會把這些事抖露出來。

此前朱小華傳將被判死刑或死緩,瞬間變成了15年。如果朱受賄405.9萬餘元金額爲真,量刑當不致那麼輕。而若受賄數額不真,則又怎能把它熬有戒事地白紙黑字寫在神聖的判決書上?有消息說是朱鎔基從海外報道得悉此案內情後強力介入,蒐集江綿恆的貪腐材料,與江澤民硬碰硬,從而逼使中紀委和高層改變原來的嚴判決定。如此一來,就更讓人感到中國司法系統的可怖。朱鎔基堂堂總理一個,竟然無法了解自己愛將的重大冤屈?掌握情況甚至不如國外報道?如果真的有冤情,朱鎔基爲何還需要通過要徹查江綿恆來幫助朱小華?到底朱小華的判決是基於客觀事實還是有誰背後操縱,答案顯然不難看出。對朱小華的判決前後落差如此之大,堪稱又一個世界記錄。對朱鎔基巨大讓步的背後又是什麼呢?是江公子避免了可能比朱小華更嚴厲的審判,還是江澤民得到了朱鎔基別的讓步,譬如天天高喊「三個代表」,堅決擁護江留任?其中隱祕尚不得而知。

朱小華決定上訴,案情還不知會怎樣發展,是非公允也還無從判斷,但朱小華的遭遇--沒有人證、物證,遭到誘供、逼供,判決雲翻雨覆,等等,非常值得我們深思。一場重大的審判,只不過是爲上頭角力爭鬥的服務。當事人的刑輕刑重,只憑決策者的一句話,其人死活與否,真象拿筆劃勾叉那麼容易。莊嚴的庭審,不過是場掩人耳目的遊戲,甚至連掩人耳目都算不上。這中間過程,又何來客觀、公正、依法與神聖?朱小華尚且遇到這等荒唐事,那麼其他平民百姓又會怎樣呢?

朱小華是幸運的,能夠得到中外的廣泛關注,能夠得到朱鎔基的鼎力救助。而朱鎔基也幸運地找到江綿恆這根軟肋。可是偌大的中國,有幾人能像朱小華那樣受到關注,有機會說出自己的冤屈?又有幾個能得到朱鎔基對朱小華那般的寵信與玩命相救?類似朱小華案那樣荒唐的案件天天不斷,年年不絕,朱鎔基又能幫得了幾人?從朱小華一案,人們不難看出中國司法制度的黑暗與普通百姓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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