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因爲被列爲中國第一走私大案而名聞神州,又因爲主嫌犯賴昌星流亡加拿大,中共當局爲了要引渡而由總理朱鎔基親自發話保證不殺,又派國安人員冒充商人欺騙簽證到加拿大要賴昌星迴國投案,從而擴大了在國外的影響。最近將總部紅樓對外開放,舉辦展覽,據稱是用來進行反腐敗教育的。開幕首日冠蓋雲集,非常轟動,五塊錢的門票炒到一百塊,甚至還有旅行社要將它作「旅遊景點」來吸引遊客。
紅樓反腐敗展如有所失
紅樓之所以有這樣大的吸引力,是因爲在「四二○專案組」開始審查遠華案時,中共媒體對紅樓有不少介紹,將它比作「淫窩」,多少英雄漢在紅樓銷魂時,葬送在涉嫌主犯賴昌星的針孔攝錄機下而不能自拔。連中央軍委副主席遲浩田也爲紅樓題詞,不曉得他在福建前線指揮台海軍事演習時,是不是也在紅樓過著神仙般的日子?但是展覽會上既看不到攝錄下來的三級片,也看不到搔首弄姿的女郎,連同賴昌星勾勾搭搭的部級以上幹部的照片和名單也付諸缺如,難免使參觀者大失所望。
他們看到的只是所謂「鴛鴦浴缸」,還得充份發揮意淫的想象力才能領會其中的「腐敗」。然而在海外,在大陸的一些酒店和高級一些的住宅,鴛鴦浴缸早已經不是什麼奢侈品,難道擁有者都是腐敗分子?要欺騙西部地區的窮人可以,沿海地區已經見怪不怪了,連遠華「四二○專案組」的不少成員都享受過這種「腐敗」。
他們還看到賴昌星的防彈汽車。在國外,你有錢,要買什麼樣的汽車都可以,以賴昌星的身家和揮金如土的作風,有一部防彈汽車也不奇怪。但是在中共看來,防彈汽車只有黨和國家領導人因爲革命需要才可以乘坐,賴昌星太「僭越」了,不想想看自己是老幾!
當然,展覽中少不了遠華集團的作奸犯科和各級官員的貪污受賄,已經有一批被判刑乃至集體槍決。到底這個案件的真實性如何,有什麼黑幕?鑑於中共以往有過不少冤假錯案,鑑於中共常常以反腐敗作爲黨內鬥爭的藉口,鑑於中共司法的黑暗和不公正,鑑於大陸沒有政治民主和言論自由而無法對當權者進行適當監督,鑑於中共曾經炮製過不少幾經歪曲捏造的諸如「收租院」的展覽會,鑑於賴昌星的確同中共高層有相當多的接觸和往來,因此非常有必要在中共一面之詞之外,也讓賴昌星發表另一面之詞,賴昌星完全有權利這樣做,人們也有必要將雙方的說詞進行比較,鑑別真僞,可以對目前中國大陸的政經情況有進一步的了解。賴昌星在加拿大法庭申請政治庇護的證詞提供了一部分,而盛雪在加拿大對賴昌星所作的多次採訪給我們提供了更多的資料。根據這些採訪內容出版了<「遠華案」內幕>,對我們了解真相提供了另一類完全不同的資料。
「黑幕」出版同審訊同步
從今年二月盛雪對賴昌星第一次採訪到七月出版這本大約十二、三萬字的書,速度是夠快的了。因爲對採訪既要事先作功課,事後還要做整理覈實的工作,特別是內容比較散亂,就不可能光是把記錄公佈出來就可以,還要根據內容進行適當分類編排。由於此書可以趕上同賴昌星的審訊、遠華案的處理基本上同步,這是了不起的成就。因此如果比較粗糙,也是可以理解的。好在我們所需要的是其中的資料。特別是對比八月下旬開幕的紅樓展覽,有十二億人民作後盾,多少人員直接參與,從去年十月開始籌備,歷經十個月才可以展出,那麼這本書的出版就顯得更不簡單了。
這本書對兩岸三地都很有參考價值。以臺灣來說,它對大陸的情報工作所出現的漏洞和失誤需要儘快彌補,否則對臺灣的安全是極大的威脅。對香港,人們也可以明白中共的諜網有多厲害的滲透。這些有名有姓的事件,是事實還是編造,很容易弄清楚。至少最近臺灣規定情治單位人員要出國需要事先申請不失爲亡羊補牢之舉,否則動輒往大陸跑,臺灣還有什麼機密和國安可言?
而中共高層權力鬥爭和官場的腐敗當然是全書的重點和精華。特別是賴昌星同中共軍情公安部門的關係非同小可。賴昌星雖然還不能同最高、次高直接接觸,但是同中央領導人的八十三個祕書有來往,包括同江澤民的辦公室主任賈廷安有相當密切的關係。通過賴對他們的描述可以看出「祕書幫」的威勢,而且相互之間還有「勾結」,顯然也在爲自己營造關係網。而那些高幹子弟的貪婪、腐化也被栩栩如生的描繪出來。至於圍繞遠華案的權力鬥爭,有中共三巨頭江澤民、李鵬、朱鎔基之間的鬥爭,有總參謀部熊光楷同姬勝德之間的鬥爭,有公安部現任部長賈春旺和前部長陶駟駒舊部屬之間的鬥爭,以及彼此之間相互交叉的矛盾和衝突。而政治人物同大款的關係甚至密切過自己的「同志」,也可以看出現在的中國共產黨是怎樣的一個政黨。
賴昌星談話真實性多少?
在閱讀這本書的時候,當然也會出現一個問題,那就是賴昌星所說的,真實性有多少。對我們局外人來說,當然很難做出準確的判斷。但是看完後的感覺,他同中共官場的接觸和表白,應該說基本上是比較真實的,而他不誠實的部分,主要是他完全沒有承認有走私。
在賴昌星的談話中,多次提到他對「背景」的興趣。的確,對他這個只有小學三年級的文化程度、在改革開放大潮中應運而生的民間企業家來說,如果找不到「背景」,他的事業將無法繼續發展下去,甚至面臨許多風險,因爲大陸缺乏經商的法治環境。因此他所需要的「背景」,換上政治術語,就是需要在黨內尋找代理人。因此上自北京的姬勝德、李紀周,甚至還有更高層次的,下至福建的省市級幹部,好些都是他的哥們。因此我也基本上相信他不是爲著解決某一事件而去行賄某一干部,而是他老早同這些幹部結成死黨,因此他的生意可以沒有什麼阻攔的順利進行。賴昌星口口聲聲說某些人是他的好朋友,如果不是他揮金如土似的豪爽,他們能成爲他的好朋友嗎?從他借錢給姬勝德的太太在加州買二百五十萬美元的豪宅,以及借一百萬元人民幣給李紀周的老婆做生意,都反映了中共官場的腐敗。
賴昌星以「大家都是這樣」爲自己的走私辯解,固然這是事實,但是不能因此說自己沒有責任。問題是爲什麼遠華案搞得這樣大,而其他案子卻低調進行,這的確如他所說的:遠華走私案是中國權力鬥爭的代罪羔羊。
中共本來聲稱遠華案涉及八百億元人民幣,後來爲了給一九九六年從福建省委書記任上調去北京出任市長的賈慶林解困,遠華案涉及的金額只有九六年算起的五百多億元。九六年以前的不算,賈慶林就不必負上或勾結或包庇或瀆職的任何責任了。但是據稱涉及兩千億元人民幣的汕頭走私案,因爲沒有牽涉高層權力鬥爭,也就鬧不大和牽不出一大串官員了。
江李朱都有自己的算盤
而北京對賴昌星的窮追不捨,據賴昌星自己所說的,就是要他說一句話,也就是要他交代同賈慶林的關係。賈慶林是江澤民的愛將,賴只要說賈同遠華案有關,對江就十分不利了。賴不是笨蛋,他當然希望身爲核心的江澤民有解救他的一天,所以這方面死不鬆口。中共開始對他進行審查,他不太在乎,也是因爲認爲江會打救他。那裏知道其他人窮追猛打,被朱鎔基矇住的江澤民看形勢不對,最後被迫自己出來保賈。而中共其他要員要把賈慶林弄出來,並非真要反腐敗或要倒江,無非是抓住江澤民的把柄來保護自己、家人和自己的下屬貪贓枉法的事情罷了。
賴昌星透露前光大集團董事長朱小華就是被江澤民、李鵬整下來的。朱小華是朱鎔基的愛將,朱鎔基要報復。也許把賈慶林搞出來,他就可以主動一些。而李鵬自己家庭非常腐敗,老部下如水利部、公安部也好多問題,如果拿住了賈慶林,就便於同江澤民討價還價了。而卡住了賈慶林,李鵬愛將羅幹在十六大的升遷就可以少一個競爭者了。所以爲什麼江澤民出來保賈慶林以前,有關賈慶林涉案的材料一再傳到海外,自然是有心人放出來的。
到底賈慶林同賴昌星的關係如何?賴昌星承認賈來過遠華集團,並且同他照過相,照片也落到專案組手裏。他解釋說:「但是說他每次來廈門都到我公司來,這句話就有詐了。我只是說,到過,不是說每次都來我這裏。」賴昌星雖然否認了「每次」,但他沒有說只來一兩次兩三次或很少來,說明即使不是每次來,應該也是經常來,可見他們的關係非同一般。賴昌星幻想江澤民將來或者會放他一馬,但是如果他真的被引渡回去,第一個要他滅口的就是江澤民,當然現在科技發達,不必槍斃一樣可以滅口。賴昌星在申請政治庇護中要說明賈慶林問題的重要性,把賈慶林同他的特殊關係說出來,對他更加有利。
在採訪中盛雪追問他賈慶林的老婆林幼芳在接受鳳凰衛視的採訪時爲什麼她說不知道廈門有個遠華公司時,賴昌星迴答說:「『鳳凰衛視』的節目我知道,不知道她爲什麼那樣說。」可見他也知道這是非常愚蠢而且是欲蓋彌彰的回答。
權鬥和逼供信失司法公正
把反腐敗作爲權力鬥爭的手段,不但會失去司法上的公正,而且必然會強化逼供信,使反腐敗失去它的可信性。如前國安部長、現任公安部長賈春旺的兒子向賴昌星借過三百五十萬元人民幣去賭博,這個兒子如果不仗勢欺人和貪贓枉法才怪呢。在審查遠華案時爲何不審查他嗎?根據賴昌星所言,上告遠華集團的是一位軍長兒子朱牛牛向他敲詐不遂後才去告的,「四二○專案組」難道不應該對此也有一個交代嗎?
上面所說的朱小華,賴昌星透露他的妻女在朱被「雙規」前去了美國,賴承認至今沒有查出他的真正問題,但是他的妻子已經頂不住而在去年的聖誕街自殺,女兒回到北京也神經失常了。文化大革命使<海瑞罷官>的作者吳□家破人亡,如果朱小華沒有什麼大問題而僅僅是貸款的責任問題,江澤民同李鵬的作爲,同文革的迫害又有什麼不同?
在遠華案中被判死刑的廈門海關關長楊前線,中共公佈他受賄一百四十萬元人民幣的材料,那是因爲賴昌星送了他一張價值七十七萬七千元的虎皮和借給他一部凌志轎車。楊有一個叫周兵的二奶爲他生了孩子,但是在案發後楊的妻子張琳,被專案組叫去問話,在冰塊上面坐了兩天,終於下身癱瘓,現在被送到精神病院嚴密看管,不讓人接觸。這個情況盛雪通過多個管道了解得到基本相同的結論。對這種踐踏人權的逼供信情況,當局爲什麼不處理呢?只要「大方向」正確,就可以爲所欲爲嗎?這樣子的專案組做的結論,人們能夠相信嗎?賴昌星還列舉了專案組橫行霸道和腐敗的情況,就是不能全信,但是廈門老百姓對專案組的評價的確不好,而且在權力得不到制衡的制度下,在權力可以被任意濫用的情況下,不能否定專案組的胡作非爲。
遠華案的深刻歷史背景
遠華案其實並不是孤立的,有其深刻的歷史背景,除了高層權力鬥爭的干擾,可以說也是中國從計劃經濟轉型到市場經濟所出現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怪胎中官商勾結的產物,更是中共拒絕進行政治改革的必然惡果,因此與其說個人要負責任,不如說制度本身要負更大的責任,因此光靠殺人解決不了問題,更重要的是從經驗教訓中進行改革解決問題。
類似遠華案的,以前已經有著名例子。靠鄧小平家族發展經濟而被譽爲「首富村」的大邱莊,在一九九三年鄧小平健康情況急劇惡化後頓失後臺,這個獨立王國遂被打成「土圍子」,莊主禹作敏被判二十年徒刑,一九九九年病逝。在一九九四年依傍李鵬老婆朱琳的長城科技集團,因爲口氣太大令當局下不了臺,而且影響太大,結果總裁沈太福以詐騙案被處死,官場上則找了科委副主任李效時作替死鬼,判了二十年徒刑。前兩年,則輪到號稱「首富」的南信集團老闆牟其中,突然成了「首騙」,在去年被判處無期徒刑。
在共產黨的意識形態和一黨專政下,私營企業家沒有權力的支持和「安分守己」是很難發財致富的,但是在樹大招風之後,一旦政治形勢的變化而改變了原來的權力關係,這些私營企業家又首當其衝做替罪羔羊。所以對類似的遠華案有其必然性,至於落到誰的頭上則是偶然性了。這點上只能怪賴昌星運氣不好,如果沒有中共高層的權力鬥爭,在江澤民的「七一講話」發表之後,也許賴昌星是第一批加入中國共產黨的私營企業家呢。但是就算他入了黨,也不是買了保險,遲幾年再爆出遠華案也可能。
刑不上部長是縱容腐敗
通過遠華案的判決,也可以看出中共只審理部長級以下的官員,部長級以上的基本上不動,除非特別涉及不可調和的權力鬥爭,如打擊北京幫的陳希同;或者因爲非常特殊的原因而拿來祭旗的,如人大副委員長成克傑。這次遠華案本來可能上掛到北京市委書記賈慶林和前中央軍委副主席劉華清,最後都到了副部級就打住,各派發揚「同舟共濟」的精神,保住了部長以上的官員以免反腐敗失控而影響「穩定」。這點賴昌星很清楚,在紅樓被抄去的照片中的人物,凡是副部級以下的個個審查,部級以上的一律不動。由於原來已經將遠華案吹得很大,因此要緊急煞車而又對老百姓有個交代,只能在副部級以下的本地官員中多找一些替死鬼。於是福建省一級和廈門市一級的處境最慘。這也是地方官員不服氣的原因。所以專案組的打手功臣林萬植在廈門市的黨代會上被內定爲市委副書記,結果落選,連市委委員和紀委委員都當不上,灰溜溜回到原單位去了。
但是賴昌星不知道這個部級的劃線標準是開始於八十年代中期的內部規定,當時鄧小平發動「嚴打」,一些高幹子弟捲入,於是就作了規定,涉及部級以上官員同他們的親屬,要由中共最高層決定是否查處,當時槍斃了朱德的外孫。因此中共官員只要能爬到部級以上,除了個別情況,自然就有安全保障了。這也是一種特權。
也只要這種「刑不上部級幹部」的內定標準存在,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反腐敗,也不可能煞住腐敗風而只能使它越演越烈。對李鵬及其家族的縱容就是例子,現在連江澤民家族也學樣了。「三個代表」論出籠,使腐敗合法化。從遠華案黑幕,可以給我們對「三個代表」論多一個背景上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