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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奧成功後他們仍然肆無忌憚──一位「六.四」傷殘者給茉莉的信
茉莉大姐: 您好! 接到您的來信真是既高興又意外。得知您在美國獲獎,我也感到一些安慰。意想不到的是,我們這次居然還能聯繫上。因爲,我們家於今年「6.4」之前被公安局抄了家,其中有您寫給我的全部信件,至今未還。而且,到現在爲止,我的通訊錄上的所有國外電話號碼,都被電話局告知「對方線路被禁止」。 有一個問題,我一直沒有找到令人信服的解釋,即:奧運宗旨還存在嗎?動輒以武力威脅自己同胞的,肯定不是採用和平的手段。這麼明顯地對奧運宗旨的背離,爲什麼國際社會要漠視這一點?爲什麼極其嚴重地侵犯人權的問題,不但沒有受到任何懲罰,反而能得到承辦奧運會的獎勵? 我能找到的一個解釋是:國際社會歧視中國人。因爲這意味着,中國人的人權不配得到與其他民族同等的關注,或者說,對中國人權的衡量尺度要打相當的折扣。因此,我認爲,中國申奧成功,是對中國人的人格、以及我本人的一種侮辱。 申奧成功後,舉國上下一片歡騰,就象當年農民敲鑼打鼓加入人民公社一樣。愚昧的中國人哪,一點出息也沒長,令人絕望。同時還有令人失望的國際奧委會。這是他們的第3次錯誤。其愚蠢的程度不亞於1936年和1980年。他們還有一種貌似有理的說法,即中國申辦奧運能夠促進中國進一步改革開放,融入國際社會,從而促進中國民主化及改善人權狀況。 其實,從我個人的情況,就足以證明這種說法的荒謬。茉莉大姐,你的3年「大學」(指監獄)已經畢業了,而我這一輩子恐怕要經常被抓去參加「短期訓練班」,活到老、學到老了。以往,每年「6.4」,警察通常是對我監視居住,或者找個不着邊際的理由,把我和我太太拘押24小時之內。可是,今年他們卻煞費苦心地設了一個圈套,把我們倆關押了7天。不但抄了我的家,連我的一個殘廢朋友也被拘押了7個小時,同時也抄了他的家。那個朋友和「6.4」毫無關係,只是因爲我們爲躲避迫害、暫時寄居過他家而已。 在把我們釋放出來之前,警察還對我們進行了威脅,不許我們對外界「亂說」,否則會經常「處置」我們。今年,「6.4」,受難者許多都受到了三重管制(安全部改名的國家安全保衛處、公安分局、派出所)。令人想象不到,他們申辦奧運之前就變本加厲地迫害人權,在申奧成功之後,已經有一系列事實證明他們更加肆無忌憚。那麼,國際社會所寄望的奧運對中國正面的影響,完全建立在主觀臆斷和想象之上。他們根本就不了解中國、中國人和共產黨是怎麼一回事。 2001年8月2日於北京 轉載自《民主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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