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縣和河池地區有關部門提供的情況表明,這次南丹發生「7·17」特大事故的105號礦體中的拉甲坡窿口和龍山窿,探礦法人都是南丹縣富源礦業探採有限責任公司,富源公司直接隸屬南丹縣人民政府管理,並經河池地區編制局批准爲正科級事業單位。
富源公司1996年成立董事會時的首任董事長是當時的南丹縣常務副縣長、即後來的縣長唐毓盛(已被停職審查),總經理是縣政府調研員羅宗慶;第二任董事長是縣長助理、縣政府辦公室主任莫國華;第三任董事長即這次事故發生時的董事長兼總經理是南丹縣礦產局局長曾光超。
南丹縣富源公司在2000年9月22日申請變更登記時,南丹縣龍泉礦冶總廠作爲新股東加入富源公司,其他三家股東是南丹縣人民政府、南丹縣華星礦業有限公司、南丹縣車河拉莫綜合選礦廠。
知情人說,南丹發生這麼大的「7·17」特大事故,竟然被捂掩了半個多月,原來老闆是縣政府。看來,「官商不分」是造成南丹礦難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