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星島日報13日報道,代表律師馬塔斯又引導賴昌星對走私商品的問題作出反駁。其中一項指海關關員朱建國只抽查載有商品的貨櫃,而非全數貨櫃,賴昌星力指海關有鐵條封櫃,不能打開調包。另外,另一關員蔡雙敏的口供亦指他走私毛豆油。賴昌星則說,生意還有做,走私則是杜撰的。
他解釋,一個貨櫃成本五十萬,扣除關稅二萬多,運費七千元,如果要加上五萬到六萬元賄款,利潤只有一、二萬,不過是正當生意,怎能算走私。他說中國憑感覺做事,爲求目的,甚麼也做出來,故此對於被指走私毛豆油、香菸等指控及列出的流程圖,賴昌星亦以看不懂一一否認,認爲是四二零專案小組編出來的。
他總結作供,是中國總理朱鎔基曾在九九年初國務院一次與各市的會議中,指打擊走私做成全國貿易停下來,工場關閉,原材料漲價,但爲了要證明他的決定是正確的,故四二零要甚麼條件,給甚麼,務求令遠華案圓滿總結。其次是何勇及年新生(前譯穆勝生)的報告寫得太誇張,要把他抓回去立功;最後是幹部間競爭位置,打擊對手又怕報復,於是找來替罪羊。賴昌星說因爲他知道得太多,令中國不惜代價,殺人滅口;日後中央愛怎樣說便可怎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