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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
經常聽說一些聽似不錯的話,聽多了也就習以爲常了。其實習以爲常並不一定就是對的,仔細推敲起來還是蠻有意思的。重要的是跳出對方給你設的邏輯圈套。 「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新中國特指中共1949年以後在大陸建立的政權,因此這句話本身沒有問題。問題在於,如果這個新中國還不如舊中國呢?舊中國沒有蓄意屠殺幾千萬中國人民,沒有逼迫全國人民撒謊,沒有大規模有計劃的摧毀中國文化。新中國比舊中國好嗎? 「建國以來…」。中共1949年在大陸建立的是政權。國家從來都是一個──中國。兩千年來,政權換了不知多少,中國還是中國。中共將「建政」偷換成「建國」,就是企圖割斷中華歷史文化,用一個純粹外國的馬克思列寧共產主義來消滅中華。 「因爲上海曾經是中國最西方化的城市,因此上海出來的官員一定會比較開明。」別忘了,正是這個西方產生了共產主義理論。最西化的上海必然有最合適共產主義的土壤。中共歷史上,上海一直是出極左派的地方。中共在上海成立,在毛澤東建立農村根據地之前,中共中央一直設在上海。中共掌權後,當年的柯慶施就左的不行;「四人幫」有三人直接來自上海(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還有一個也可算從上海發跡的(江青);如今江澤民率上海幫橫行京城更是猖狂,迫害法輪功和民運等的程度已將中國政治倒退了不知多少年,可有一點「開明」的影子? 「爭取『六四』平反」。王丹曾經發起過一次爭取六四平反的百萬人簽名運動,我當時就覺得挺奇怪的。「平反」是中共政治學的一個專有名詞,即「皇恩浩蕩」之意,要求平反是請求統治者赦免,是向統治者爭正統求招安。和中共歷史上所犯的所有罪行一樣,「六四」應該是中共向死難者請罪,向全國人民請罪。在這點上,應該學學法輪功。他們向政府討說法,爭修練的權力,作爲一個整體(個別人的行動另當別論),法輪功從來沒有要求政府「平反」,他們提的是「法正乾坤」! 談到法輪功,也有不少相關的論點可以討論的。 人們常對法輪功人說「你們忍了嗎?」(4。25 及以後的上訪,天安門廣場練功等)。當然法輪功人有練功的權利,也有上訪的權利,這不僅是天賦人權,也是受中國自己的憲法保護的。這不是我今天想說的。我今天想說的是,說法輪功不忍的人,其實在潛意識裏已經認同了法輪功的某些原則。忍作爲「真善忍」整體不可分割的一個部分是李洪志先生首先提出的。提出上述問題的人首先是認同這一原則,然後是希望對方能做得更好,這才有可能以此爲標準去衡量別人的言行。問這話的人決不會去向公然宣稱「以階級鬥爭爲綱」和「暴力革命」的中共提這個問題就是明證。從這一點而言,說法輪功深入人心是不爲過的。 「法輪功參與政治」。對法輪功學員的上訪和海外的「講真相」活動,常有人這樣指責。其實這裏牽涉了兩個問題。一是法輪功學員有沒有參與政治。一般人很少注意到政治是有很嚴格的界定的。一般來說,政治是指有關政權管理的研究、方法和手段(study or art of governing)。對沒有世俗權力要求的法輪功而言,在反對迫害、爭取修練權利和揭露中共罪行時採用了一些曾被政治活動使用過的手段並不能被認爲參與了政治。另一個問題是法輪功人有沒有權利參與政治。衆所周知,不參與政治是李洪志先生對法輪功學員提出的要求,法輪功學員主動放棄對權力的追求是自律,並不等於他們自動失去了憲法和法律賦予他們「參與政治」的權利。中國政府還強迫人們「參與政治」呢!「百萬人簽名」反對法輪功就是例子。 「法輪功是在給中國丟臉。」這個問題我已在不同場合討論過多次了。如果一個人認同普遍的人權標準,認爲中國政府對自己人民的謀殺和迫害是丟臉的行爲,只是不該聲張出來,那就應該幫助法輪功呼籲中共停止鎮壓,一旦醜行停止,也就沒有什麼「丟臉」的事可說的了。如果一個人認同中共的豬狗式的所謂人權標準,那麼就應該熱情地宣傳他自己的信仰,幫助中共推銷中國式人權,目前最好的方法仍然是和法輪功一起把中共的暴行公諸於世。我想,一個人對自己認爲正確的東西還是應該有勇氣堅持的吧。如果這個人明知中共的做法不對,卻又因爲個人利益不敢向它指出,還要幫助它指責受害者以討好權貴,那就沒什麼可說的了。(中國和中國政府中那個卑鄙的流氓政治集團當然不是一回事,不過這是另外的題目了) 這裏僅舉幾例,類似的問題還有很多,歡迎大家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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