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特首必须明白,香港有表达意见的自由,这是基本法所规定的。法轮功同其他民主派的不同在于,他们是用练功来表达。他们没有高呼口号,而是“一切尽在不言中”。这肯定比游行集会高呼口号还要和平,不但因为手臂的动作非常柔软,更不会出现“语言暴力”。为什么这种比“长毛”式的请愿更加温和的行动,反而引起董特首的惊恐呢?是害怕“于无声处听惊雷”,还是因为正如最近披露的中央文件所显示的,镇压法轮功主要就是江泽民的个人决定,董特首不依法办事而是看江泽民脸色来拍马屁?
如果法轮功要表达对江泽民的不同意见都不可以,那么请问,香港的民主派和人权团体如果集会表达对中共秘密逮捕的不满,例如抗议徐泽荣、梁华、李少民这些香港市民或在香港工作的外国公民无端端的失踪,是不是表明他们也是在“刻意挑拨香港及中央的关系”?一句话,江泽民或北京所不是喜闻乐见的,一律免开尊口?这还有什么“一国两制”?
更可笑的是,在江泽民访问香港期间,大陆旅游团不准到香港来旅游,连深圳、珠海这两个香港和澳门的大陆边境城市也停止发边防证。这算是哪门子的法律?果真是县太爷出访,闲杂人等要“肃静”“回避”?以前还可以拦轿下跪、击鼓鸣冤;现在呢?
再背诵一下要永垂史册的江泽民“三个代表”理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忠实代表,是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忠实代表,是中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再异想天开也很难把这种县太爷作风同“三个代表”合二为一。
当年香港作为英国殖民地,英国王公贵族来香港,对“非我族类”的香港市民和大陆老百姓也没有这样当作“敌我矛盾”看待,不许他们乱说乱动;现在香港回归了,中国人民在香港“当家作主”,但是比起殖民地的待遇还不如,当局能作出合理的解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