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所領導集體研究,得出一個惡毒的方案:給綁「死人床」。
於是,在龔書記和範所長的親自「關懷」下,我被四肢固定在冰冷的鐵床上。二十四小時吃喝拉撒全部不鬆綁。在「死人床」上,犯人郭淑華開始苦勸,看我意志堅定,便象打沙袋一樣,在我臉上正面揮拳,臉都打變形了。犯人楊洋更是把厚厚的竹木板子都打裂開了,還把我身上還掐得青一塊紫一塊的。每天吃飯時間,她們倆掐表,只讓喂五分鐘,多一秒都不行,搶飯碗,踢打我。晚上睡覺管教還不讓蓋被。
有一次,半夜給凍抽過去了,幾個人掐人中晃腦袋的,好不容易才把我給救過來,但就是這樣,只要不轉化,就仍不給鬆綁。
堅持了9天9夜,後因反映強烈和上級領導要來檢查,才把我轉移到冷庫,在上霜的冷庫,一大隊閻立豐副隊長又令犯人郭淑華把我雙手高高銬起,吊在緊靠窗戶的鐵床上冷凍。
長期的酷刑折磨,使我筋疲力盡,只覺得自己每向前一步都很難,於是我想歇一歇,違心地寫了保證書。後來我找到兩個犯人問她們爲什麼對我那麼狠?她們說:「我們也不想這樣啊!上邊不讓,我們敢嗎?」「我們不收拾你,管教就得收拾我們。」
後來,我認識到自己煉功沒錯,就去找閻隊長要保證書,結果卻招來了更殘酷的迫害。一大隊管教王雷在領導的授意下,兇狠地用電棍拼命電我的手、脖子、臉、嘴脣和頭部。劈頭蓋臉地把我多次電倒在地上。並說:不寫保證就這麼一直電下去,直到我寫了爲止。最後電得我實在受不了了,又再次違心地寫下了保證書。
我全身起了膿泡瘡。瘡體迸裂,流膿淌血的,並持續10多天高燒不退。我的身體漸漸支持不住了,有時開始迷糊了。所裏帶我到監獄醫院檢查,回所後法醫確診爲全身斑疹毒血癥。
管理科廉科長找我談話,告訴我只要我寫下決裂書就馬上放我,我沒有同意。廉科長看我不同意,就讓我寫個「四不」(即不上訪、不串聯、不聚衆、不到戶外煉功)也馬上放。我也沒有同意。最後他問我:「那你總得寫點什麼啊?要不我怎麼放你?」勞教所真的要放我?這怎麼可能呢?當時又決裂又揭批又忙着做轉化的「大紅人」孟繁莉都沒放,怎麼可能放我呢?我心裏想。但又一想:萬一是真的呢?於是我就寫下了保外就醫期間不上訪、身體一經好轉即回勞教所的保證書。沒有想到,當天勞教所就把我給放了。
我到醫院複查,結果大吃一驚,這也才明白爲什麼勞教所主動提出並匆匆把我放出來的道理。當時醫生盯着我的眼睛,嚴肅地一板一眼地對我說:「你隨時有失去生命的危險,要立即住院治療,但死了醫院不負責。」
我是這樣在酷刑下被迫寫下保證的。其實,在勞教所裏,很多法輪功學員的保證書和決裂書都是這樣在酷刑的折磨下,被逼無奈違心地寫的。有的還被逼上了電視,明知是錯誤的,是在說假話,欺騙世人,可再回頭已很難很難了。
我叫樸連英,家住吉林省長春市。1999年7月以來,我因上訪與宣傳法輪大法而被多次非法拘留,直至未經任何法律程序而被勞教兩年,關押在吉林省黑嘴子女子勞教所。現流落在外。
樸連英
2001年1月29日
(按:在江澤民「打死也算自殺」的密令縱容下,幫兇們爲了所謂的「轉化」肆無忌憚地動用酷刑,因爲「自殺」了沒事,但沒能「轉化」卻有事。從樸連英的事例我們似乎可以得出一個結論:「自殺」者即「頑固不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