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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笑的彌天大謊 (3)
1)3月16日也就是爆炸的當天,高效率的公安部門就發了通緝令,通緝令上對靳如超的描述是「雙耳失聰,與人交流常用書寫文字方式進行」。嗯,耳朵聽不見,能幹這麼大的事,厲害! 3月18日,石家莊公安局出了通告,上面寫到他「耳偏聾,語言表達有障礙」,哦, 耳朵還是能聽見,只是說話不行。 長江日報22日說,他「聽力較弱,口齒不清」,怎麼,只是口齒不清楚? 中新社22日補充到,他「能夠進行一般的語言交流,有時藉助寫字輔助表達」。聽力已經大大進步了,交談也恢復到我說英語的水平了。 終於,在3月23日抓到的時候,他有如下的表現:「沒想到民警們還沒開口,被捆的男子先哀嘆:「你們不用問了,我就是你們要抓的人!」」很形象的動詞,記者同志寫得真生動。 2)我們再看靳如超的駕駛能力。16日的通緝令中並沒有描述,但是中新社3月22日的報道, 已經有了「會駕駛汽車和摩托車」這樣的句子了。 果然,3月23日抓獲後,經初步審查,他是在3月16日凌晨2時用三輪摩托車將炸藥運到四個爆破點爆炸的。是啊,不會摩托車不行。 3)另外靳如超的社交和行動能力也是可圈可點的。3月8日晚(或者3月9日)凌晨他殺死了韋志花之後,於9日從馬關坐車趕到昆明,然後用他至少是口齒不清的漢語和他的身份證買了去天津的飛機票,然後坐車到河北鹿泉市,化了950元買了575公斤半噸多的炸藥。而同時要注意的是,10日上午,石家莊警方已經得知靳如超殺了人。就是在這樣盡職的警方關注下,他還是把半噸的炸藥運到了石家莊市,半噸啊,不是扛50斤米啊,而且他是個逃亡的殘疾人啊。 然後16日凌晨2點,他開着三輪摩托車突突突地一個個放置炸藥,之前的踩點和計算工作一定沒少做,他是初中畢業呀。4點多,他從容地一個個無線引爆之後,乘出租車從容離開。也就是說,第一次爆炸1小時之後,他引爆了最後一個點,在全城警力都出動的時候,然後在爆炸聲中瀟灑地打了一個Taxi,就這樣走了。他走還不是不帶東西,他還帶着雷管和炸藥。就這樣他帶着雷管和炸藥,分別乘中巴以及很多車子終於在3月21日來到北海,於3月23日被抓獲,雷管和炸藥終於和他分離了。 如此好萊塢大片才有的果敢、機靈和聰明,竟然發生在一個只有初中文化、從事過按摩事業的殘疾人身上,我真不知道說什麼好。假如這一切不是一個故事的話,那麼我們只能認爲石家莊的警察太沒用了。不過沒關係,領導同志還是重視的,16日剛炸完,連清理工作都沒完成,他們就已經斷定這個連環爆炸案是靳如超做的,這樣的速度還是比較驚人的, 就憑此,慶功會還是會有他們的身影的嘛。 當然,底下人是不敢居功的,這都是在江主席的正確思維帶領下,新華社記者才有了這麼豐富的創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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