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把江澤民的表述提煉一下,那就是「如果你受到法律制裁,你就一定觸犯了法律」,這是何等的「我說你有罪,你就有罪」的暴君邏輯。無怪乎江澤民把大批法輪功人士投放到監獄、勞教所及精神病院後才慌忙責令人大立法機構制定所謂的「反邪教」法律。要不然,都已經受到法律制裁了,還找不到所觸犯了的法律,怎麼能充份體現我們江「核心」的「法治」邏輯?!
如果我們把江澤民的表述提煉一下,那就是「如果你受到法律制裁,你就一定觸犯了法律」,這是何等的「我說你有罪,你就有罪」的暴君邏輯。無怪乎江澤民把大批法輪功人士投放到監獄、勞教所及精神病院後才慌忙責令人大立法機構制定所謂的「反邪教」法律。要不然,都已經受到法律制裁了,還找不到所觸犯了的法律,怎麼能充份體現我們江「核心」的「法治」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