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2000年12月27日,我在天安門被抓,隨後被分流到順義縣的尹崗(尹家)派出所,當時是中午12:30,剛到就把我關到一間窄小的用來關犯人的牢房裏,沒多久就叫我到警長的臥室裏對我進行審問。

他們就開始對我用刑,把我的衣服、鞋子、襪子都除下,把我雙手扣吊到窗戶上,用電棍使勁電我後,又拖到外面去凍,當時氣溫將近零下10度,我只穿着單薄的內衣褲,光腳站在冰地上。凍完了又拖進屋裏繼續用電棍電。來來回回了四次,直到電棍沒有電爲止,我的腰、頸都被電得直不起來,手腳凍得沒有知覺,腫得象個饅頭,站立不穩,我的身體不由自主地抽搐,看我還不說姓名地址,就叫了好幾個人來,又把一隻大狼狗牽了過來咬我。後來那個警長和另一警察輪流地電我,電得我的小便失禁。

我被折磨得遍體鱗傷,他們還不肯罷休,又叫了幾個地痞、流氓進來,年齡都是二十歲左右。他們所採用的手段都是非常無恥下流的,見不得人的。他們把電棍又重新充足了電,繼續電我的胸部和陰部,抓住我的手塞到暖氣管裏烤。當時我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我只能用微弱的聲音對他們說:「你們這樣做是在造業,在害自己。」他們卻說,警長說了:怎麼整你都行,打死了拖出去埋了算自殺。他們已經完全喪失了人性,整個打問過程持續到28日凌晨2點才停下來。

在江澤民的「打死也算自殺」縱容下,又一中國公民遭受到那無法無天的地獄般的折
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