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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家的自由市場:換屆買官賣官好不紅火!
 
2001年2月27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有一首民謠很能說明江澤民旗下買官賣官的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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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官
一萬元報個到,
十萬元掛個號,
百萬元戴個帽。


江澤民獨裁的腐敗從經濟上發展到組織上,早就不是什麼祕密了。最近,官方文件更相繼披露了許多有關換屆工作中的形形色色怪事,令國人大開眼界。一月五日,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在向省、部級機關下達的「要求旗幟鮮明地反對換屆工作中的腐敗、違法、犯法行爲」的通知中就公開承認,貪官們圍繞換屆搶權幹下了許多違紀、犯法勾當:

1.揹着中央另搞換屆領導班子「核心層」;
2.拉山頭、搞宗派,結成幫派性質的「獨立王國」;
3.組織連署,要求撤誰、升誰、離誰、調入誰;
4.大搞官位「權錢交易」;
5.以權謀私撈一把,要高級別、大房子、高檔車及給子女安排理想工作;
6.借互相吹捧、推薦,臨下臺還要弄一個學位、職稱、榮譽或顧問稱號。

中紀委、中組部近期關於換屆工作發出的一份通報,就直接點名批評廣東存在的問題。該「通報」說:「廣東省省長盧XX、人大主任朱XX、省委副書記黃X等十七名省、廳級幹部提出,廣東具有特殊性,也有上海市的條件,能解決幹部人才問題,新一屆幹部有條件從本地區選拔」。在這裏,「通報」豈只是批評廣東省頭同共產中央分庭抗禮,實際也變相承認了中共國各經濟發達地區早就存在的「獨立」趨勢。

圍繞換屆,買官、賣官決不是個別現象。陝西就有民營企業向當地省頭開出價碼:「無償」投資一千萬,購一個全國人大代表;
捐獻市政工程五百萬,買一個全國政協委員。

在海南島,一個九十年代被開除黨籍的副廳長,辦私人企業發了財,給省委送去了兩千萬元,條件是要當全國政協常委。

河北省更搞了一套「人大、政協二分法」,即一半人大、政協委員按規定推薦、選舉,另一半按投資、捐獻金額多寡決定。

湖南、湖北則明文規定留給企業主和港澳商人擔任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的名額,然後召集這幫富賈開會搞投標試點,於是冒出了一個刑事犯出價兩千萬要包「一個全國人大、一個全國政協」,而另一個大陸出口轉內銷的港商則出資兩億,要買省政協副主席一職。

四川省、雲南省也曾發生疏通黨政多個部門,通過當地報紙電臺宣傳某人『事蹟』,爲其當選人大代表打好『基礎』

江蘇省、安徽省、江西省都發生了老幹部、老同事、原地方領導以寫條子、打電話、上門談話等方式,指名道姓要求給他的子女、親屬安排進入黨政班子,或給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頭銜。

江澤民這手真高:我大腐敗你小腐敗,你就不反我腐敗,相安無事。我讓犬子坐火箭上來官商通吃,也樂見你花錢買官,你別說我,我不提你,獨裁更穩固!

爲什麼買官、賣官生意興隆?因爲每個人都明白了,只要江澤民在位一天,官越大,油水越大,買官的錢不但很快賺回來而且越賺越多,做生意哪兒有不先拿出本錢來的?丟芝麻撿西瓜的事傻子才不幹!

總之一句話,隨着十六大將至和省官換屆,江家新興的貪官市場,生意是絕對的興隆,生意越興隆,江澤民越高興,它的江家「同志」越多,它的江氏「德治」越大,若是百姓們想指望在違憲主席江澤民的領導下,那些削尖了腦袋鑽營來的、花大價錢買來的高官能夠反腐、能夠保證小民起碼的生存權,那簡直是鬧笑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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