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江澤民第四錯,不許百姓訴冤,自斷糾錯後路:中國人民被迫接受了這種非法的胡作非爲,不可能不爲此付出代價。

在中國共產黨中央的「決定」發表前一天,民政部同時作出決定,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公安部依此發佈通告,六條規定,全部以「禁止」這個詞開頭。按照這樣的通告,不管是什麼人,只要你是信仰法輪功的,即使你什麼也沒幹,你的宗教、言論、集會、出版自由也統統被剝奪。公安部既無立法權,也無司法權,它是一個執行機關,居然堂而皇之作出如此規定,違反憲法到了荒唐之極的地步。

可是這樣的通告還是在執行。它的第四條公然規定:「禁止以靜坐、上訪等方式舉行維護、宣揚法輪大法(法輪功)的集會、遊行、示威活動。」此條惡法之下,神州大地,只許官府冤獄,不許民衆訴冤。什麼法庭,什麼法律程序,統統可以拋到腦後了。這等於是把無法無天的許可證發給了全國各地的公安人員。就是在這樣的惡法下,強迫表態、限止旅行、非法抄家、沒收財產、剝奪自由等非法惡行都出來了。如此惡法,出現在新世紀到來之際,蠻橫得叫人瞠目結舌。而我們這麼一個大國,還自稱是個文明國家,就居然容忍這樣的東西橫行至今!

鎮壓法輪功,不僅對法輪功信衆是一個災難,也是改革開放、法治建設的災難。鎮壓法輪功是專制的舊制度運作功能的一次再表現,從高層決策到基層執行,從文件下達、輿論配合、層層監督、人人過關,到濫用國家權利,利用法庭監獄,再一次地開動了過時的國家鎮壓機器。這臺機器運轉起來了,改革開放以來好不容易積累的法治建設就被毀於一旦。民衆和政府的正常對話機制被完全毀壞,留下來的只有赤裸裸的鎮壓和服從的關係了。

毛澤東當年說過,「階級鬥爭,一抓就靈」。此言一出,將中國投入了幾十年的煉獄災難之中。直到毛澤東去世,才有可能結束文革。中國人民抬頭睜眼,發現我們已經遠遠地落後於世界潮流了。有多少人,一生寶貴歲月,就耗費在你鬥我鬥、鬥你鬥我的殘酷之中。中國人,爲這樣的政治運動,死了多少人,吃了多少苦,積累下多少道德缺陷、人間怨恨?多少人,痛定思痛,痛感內鬥之災禍,下決心要子孫後代牢記,我們再不要你鬥我鬥了。可是,我們還沒有牢固地建設起法治,還沒有在制度上具備防範這種內鬥的能力。現在,眼看着,我們中國人又走在這條路上了。制度尚未改善,誰也阻擋不了災難的來臨。要到什麼時候,我們才會再回頭,重新汲取一遍教訓?在那一天到來之前,這樣的政治運動還要吞噬多少無辜生命,還要毀掉多少美好人生?

今天,在經歷了官方一年半的宣傳教育以後,很多人不知不覺地接受了官方的說法,以爲法輪功信衆故意和政府作對,是一切問題的根源。很多人想,法輪功不去天安門,就不會有事了。還有人說,法輪功信衆只要在自己家裏練功,就什麼也不會發生。且不說,這樣的說法是非不分,遷就默許了官方的非法行爲,削砍了民衆的合法領域。事實也不是這樣。官方散佈的這種說法,是在試圖一舉圍剿滅絕法輪功不成以後,企圖嫁禍於法輪功信衆。我們經歷過文革,應該還記得,民衆的合法權利,是不能被蠶食的。今天你放棄了你的一部分權利,明天你就擋不住強權剝奪你的全部權利。

今天,對法輪功的迫害還在進行。神州大地,一片寂靜,猶如中世紀的黑暗隧道。任何反對的聲音都被封殺了。中國人民被迫接受了這種非法的胡作非爲,不可能不爲此付出代價。不要說鎮壓法輪功於你無關。歷史不僅將證明,鎮壓法輪功錯了。歷史還將迫使全體中國人民付出代價,用慘痛的代價來接受這個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