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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彼谮人,投畀豺虎
 
朱小海
 
2001年10月21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据说,一九二○年曾来华访问的英国哲学家罗素说过,中国是一种文化而不是一个国家。应该说从科学的理性角度来看,这句话是不够严谨的,但也着实反映出一个事实:多民族的中国社会,经过漫长悠久的历史变迁,在文化上形成了极高的同质性和延续性,由之产生出一种强大的凝聚力。我很希望能探究出中国传统文化真正的内涵特质。可是那天在灯下读书时,字里行间竟出现了一种幻象:阮玲玉苍白的面庞和她生命最后一刻留下的四个大字“人言可畏”。我惊恐地合上了书,给自己点上一根烟想把眼前的——确切地说应该是心头的这股污浊阴秽的气息像烟雾一样驱散。之后的几天,这股浊气总时不时地爬上心头,如根藤蔓纠缠着我苍白的肌体和脆弱的灵魂。当我积聚了全身的力量,握紧拳头想给它致命一击,它偏悄悄地散开了,就在我庆幸自己摆脱了阴霾的时候,它又飘然而至。

于是我努力回忆那天晚上读书时的每一个细节,寻找这个念头的源头。那天我正在读《战国策》。是了,正是这个缘故。《秦策二》:“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魏策二》:“市之无虎矣,然而三人言而有虎。”这两小节文字常常被人引用,俨然是中国谣言之经典。不过倘要追溯一下谣言的历史——仅指有文字记载的信史,这还不是最早的谣言。更早的有关谣言的记载有《诗经·巷伯》:“萋兮斐兮,成是贝锦。彼谮以者,亦已大甚……其实还有更早的,《尚书·大高漠》中舜让禅于禹时对禹的告诫:无稽之言勿听费胸之谋勿庸。”只是《大禹谟》的真伪众说纷纭,似乎不足为据,但也很能看出谣言在中国源远流长,由来已久了。

谣言是如何产生的呢?或道听途说,以讹传讹,或捕风捉影,无中生有。倘是前者,也许说者并无什么恶意,例如向曾母说“曾参杀人”的三人,硬要说他们是坏人,倒也不免太过器重这些人了,正如《孟子·万章上》曰:“好事者为之也。”若是后者,则说者明有阴谋,例如宋代苏轼的“乌台诗案”,便是一伙阴险小人蓄意造出谣言,企图对已遭流放的苏大学士赶尽杀绝。

谣言,尤其是道听途说,以讹传讹的谣言,多半并不缜密,甚至漏洞百出,却依然有很大的市场。有位哲人话说过,谬误重复一千遍就成了真理。我没有研究过心理学,很难作出理性的分析,但于我,这有极大可能成立。中国有句成语叫“众口铄金”,“众口”连“金”都能“铄”,何况人呢?要毁个人还不是易如反掌。要明哲保身怎么办?荀子曾说过:“无稽之言……君子慎之。”其实这不过是读书人一相情愿的美梦,谣言具有极强大的穿透力,不是想躲就能躲,想逃就能逃的。小时候读苏轼的诗,有一句“雄鸡断尾本畏烹,年来听法伴修行”,一直不懂。后来终于在《左传·昭公二十二年》中找到了出典:“宾孟适郊,见雄鸡自断其尾,问之。侍者曰:‘自惮其牺也。’”联系到“乌台诗案”,我明白了所谓“雄鸡断尾”是忧馋畏饥,自甘无用的意思。苏轼如此夹着尾巴做人,尚不能逃过一劫,可见谣言所织就的罗网果然疏而不漏。

谣言之所以可怕,是因为它神出鬼没,防不胜防,传播飞速,如瘟疫一般能不胫而走,一夜之间一传十,十传百,满世界沸沸扬扬,人人皆知,人人自危。难怪《红楼梦》里的浑人薛蟠也要恼了:“世上这些谣言惑众的人,怎么没人治他一下子。”其实薛小霸王有所不知,谣言极少能查得水落石出。不过,即使查得水落石出,又能怎样呢?所以历史上一直有阴险小人不停地造谣生事,唯恐天下不乱。

走笔至此,倒不妨痴人说梦一回,倘若让我执法,必要如《诗经巷伯》中所言,“取彼谮人,投畀豺虎。”不过,只怕“豺虎不食”。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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