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訊】中共出錢在香港出版的《大公報》今天發表署名文章斥責賴昌星的言論。文章說,「在加國華語電視臺的訪問中,賴昌星不僅滿口胡言,而且充分顯示出其人確是個無法無天的「惡棍」,如記者問他有關走私的事情,他竟直認不諱,但辯稱「在大陸很多人都這樣做」,又說什麼「具體的事我不管,由公司負責人去做」,還胡編什麼自己參與「對臺工作」、「情報工作」、「對國家貢獻很大」。看來,在通篇訪問中,只有一句話大概沒有假,就是「抓回大陸難逃死罪!」」

  賴昌星重申,前香港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錦光給他通風報信,讓他逃走。賴昌星說:「他約我到灣仔一家酒店,晚上11點,他就給我說,有這個情況,叫我禮拜一走,他禮拜二要搞。我聽到這個事,心裏也很不舒服。他只能跟我說,不要到東南亞,到美國或加拿大。」

  梁錦光幾個月前在香港入境處縱火案中殉職。當時,他勸鬧事的過期居留者離開,在起火後,他用身體攔阻暴徒,讓同事有時間撤離,自己因此全身燒傷而死。

  12月2號,香港入境處發表聲明,列舉事實,指出賴昌星對梁錦光的指控毫無根據,不但對死者不公平,對梁錦光的遺屬也造成很大傷害。香港官方強調他們對梁錦光的行爲品格很有信心。官方還指出,梁錦光生前只是一名入境處的中層官員,根本沒有可能獲知內部機密。

  大公報的文章說,賴昌星誣賴梁錦光,是爲了撈取「救命草」,藉此證明存在什麼「政治迫害」。

  星島日報報導過,1999年八月十一日賴昌星離開廈門後,直飛香港。在香港沒有入境,又飛往菲律賓的馬尼拉,然後到了加拿大。中國總理朱鎔基不久前表示,要盡最大努力引渡賴昌星迴中國受審。最新一期香港前哨雜誌說,中國高層內部在讓賴昌星歸案問題上有兩派意見。

摘自(大參考)(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