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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官法》明文效忠党 三百万「人民军队」变「党的家丁」
 
2001年1月4日发表
 
【人民报讯】中国立法机构近日通过《解放军现役军官法》,首次将「忠于中国共产党」列入军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而在一九八八年版本的同一法律中,现役军官必须具备的基本政治条件仅为「忠于祖国」。总政治部主任于永波在解释这一修改时称,是为了落实江泽民有关「讲政治」和「打得赢」等对军队的要求。

太阳报道,北京政治观察家认为,当局要求军官旗帜鲜明地忠于中国共产党,这与七十多年来「党指挥枪」的中共治军路线一脉相承。今日重提旧口号的意义在于警示军官,近年来军中腐败现象蔓延与军官背离政治信仰有关,另外也显示当局有意从法律上堵塞中国军队国家化的发展路向。

●军官定位同公务员

据报道,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的决定,十三年前制订的《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正式改名为《解放军现役军官法》。

该条例还首次将军官的地位定位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组成部分」,并且借鉴外国军队的作法,规定军官每晋升一级指挥职务,都应经过军事院校培训;在军官考核中参照公务员条例实行评定制度。

●「党指挥枪」一脉相承

太阳报说,中国共产党强调对军队的绝对控制权,其历史可以上溯到一九二七年周恩来指挥的南昌起义。

一九四九年中共靠军队赢得了政权,其后五十多年,军队一直为中共政权的稳定和国家安全提供有力的保证。

毛泽东的金句「党指挥枪」,高度概括了中共和军队之间的关系。邓小平也曾不止一次地谈及,党(中共)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解放军永远不变的宗旨。江泽民主政后,同样明确指出:「军队是执行党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

「党指挥枪」的原则,体现在组织体制上就是,军队内部设有政治委员(指导员)建制;军队的最高首长由中共领袖兼任。

●杜绝军队国家化 「人民军队」成「党的家丁」

据报道,在八十年代末期思想活跃时期,国内学术界和军界的一些学者,曾经提出应该研究中国军队国家化的问题。

「六四」期间,有学生在天安门广场打出了「三百万军队不是家丁」的标语,要求将解放军由党的工具改为国家公器。但在「六四」之后,军队国家化的言论很快被列入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范畴,受到中共广泛的批评。
转自 大纪元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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