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都把注意力集中到自杀者的身份以及法轮功关于不杀生的论述时,江泽民和他的帮凶必定长长地喘了一口气,因为人们已经忽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正是江泽民政府应该为自焚事件负全责!
不论是什么人,不论他是下岗工人还是伸冤无门的绝望者,选在大年除夕到天安门广场自焚,是为了什么?很明显,在中国现在的环境中,他的苦难已经无法忍受!他对政府已经彻底绝望!他要用最残酷地结束自己生命的方式在全中国以至全世界面前,控告窃国、卖国、害民、毁军的江泽民!
苛政猛于虎,在江泽民的独裁暴政面前,在生死一线之间,无论是什么原因,她选择了死而放弃了生!
作为任何一个有人性的人,莫不对自焚者表示最凝重的同情,因为是无法排谴、无法解决的痛苦使她放弃了最可贵的生命!
即便她是被江泽民政府所欺骗、被利用来作为陷害法轮功的“牺牲”品,她也是承受了无法想象的痛苦后才结束了宝贵的生命。
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无论何种原因的自焚事件都是政府的极大耻辱! 别的国家若发生此类事件,政府躲都来不及,只有江泽民才愚蠢到在全世界面前揭自己那流脓的疮疤!
江泽民应该为天安门自焚事件引咎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