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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 现代公家私牢
按照当局的说法,“劳改”是“敌我矛盾”,属于“刑事处分”,“劳教”是“人民内部矛盾”,属于“行政处分”。因此,一般人会以为劳改比劳教更野蛮更残酷,殊不知情况相反,劳教竟比劳改还更野蛮更残酷。因为劳教是公安一家私设的牢房,是现代法制之外的黑市单位。这就不象劳改,劳改在名义上是公检法三家定案,加减刑期也要由三家决定,犯人有上诉权;劳教却是由公安独家判决,加减期也由执行单位自己决定,想怎么办就怎么办,被劳教者不准上告。劳改者劳动没有工资,但还有奖金,有公费医疗(当然,质量很低),伤残有少许补贴;劳教却连奖金都没有,也没有公费医疗,伤残也不管,甚至连工作服都要自费,包括床单被褥都要自备或自己花钱买。劳教比劳改更无法可依,因此管理人员可以为所欲为。 异议人士秦永敏曾经在武汉何湾劳教所被关押了一年多。他告诉我们,该所四大队劳教人员在极度残酷的虐待折磨下发生多起死亡事件,从1994年9月到1995年1月的四个月里,不到三百人就至少死了六个!秦永敏愤慨地说:“仅仅因为劳教人员最长期限只有三年,劳教场所才没有发生大批死亡事件。”“如果将劳教所的全部管理方法搬到劳改单位,那么凡是家中不能坚持提供金钱和物资帮助的,用不着坐到第五个年头,恐怕全统统死光!想想看,饮食上长期无油无菜并且吃不饱,劳动动不动是十四五个小时,没事就在水泥地上‘排排坐’,长年在水泥地上睡觉过夜,再加上警察、民管会、班长随时施以毒打,什么人有那么好的忍耐力能在这种条件下长时间地活下去?” 劳教制度如此可恶,早就激起人们强烈不满,要求废除劳教制度的呼声始终不断,包括在全国人大上也有人提出这样的主张,但当局置若罔闻。事实上,劳教制度正是中共专制制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我们必须把废除劳教制度和废除一党专制的斗争结合起来,和争取基本人权的斗争结合起来。 (http://renminbao.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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