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下午3时许,秦某在交三桥工商银行门口向路人“收购”有价证券时,一名30多岁的操贵州口音的男子称自己有一部分××工程的千元面额的债券欲出售,秦某告诉对方这种大面额证券需有身份证明方能过户、转让,如果没有身份证明他也不敢要。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操贵州口音的男子突然掏出一把仿六四式手枪对准秦某。秦某吓得赶快向对方“求饶”,并要对方千万不能“激动”。但对方在得到秦某不能收购的肯定回答之后,对着秦某的腰部就是一枪。结果经医生检验,子弹击中秦某右边臀部。
该男子见击中人后转身就欲逃离,却被闻讯火速赶到的盘龙巡警大队6号亭的巡警擒获。经初审,该男子名叫陈永会(音),贵州毕节人,其所持手枪和子弹是1998年7月以150元购得。陈永会被随后赶到的盘龙分局刑警带走,秦某被120急救车送至红会医院抢救,幸无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