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審理查明,從1993年初至1999年5月,秦瑞歧在擔任沁陽電廠副廠長、沁陽鋁電集團公司總經理、沁陽市人民政府市長助理期間,先後89次收受他人錢物價值人民幣147.37843萬元,爲他人謀取利益;同時秦瑞歧個人所擁有的財產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差額部分中有469.217092萬元其本人不能說明其來源是合法的。(郭長秀 李振喜 王曙光)(http://renminbao.com)
經審理查明,從1993年初至1999年5月,秦瑞歧在擔任沁陽電廠副廠長、沁陽鋁電集團公司總經理、沁陽市人民政府市長助理期間,先後89次收受他人錢物價值人民幣147.37843萬元,爲他人謀取利益;同時秦瑞歧個人所擁有的財產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差額部分中有469.217092萬元其本人不能說明其來源是合法的。(郭長秀 李振喜 王曙光)(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