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讯】据大河报报导,原沁阳市政府市长助理、沁阳市铝电集团公司总经理秦瑞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于9月29日上午在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秦瑞歧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两项合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非法所得人民币616.595522万元予以追缴,上交国库,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0万元。

  经审理查明,从1993年初至1999年5月,秦瑞歧在担任沁阳电厂副厂长、沁阳铝电集团公司总经理、沁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期间,先后89次收受他人钱物价值人民币147.3784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秦瑞歧个人所拥有的财产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部分中有469.217092万元其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郭长秀 李振喜 王曙光)(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