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重慶日報9月15日報道,今年4歲的雯雯(化名)原在觀音橋街道白鴿幼兒園上全託。1999年4月22日晚8時許,幼兒園老師組織本園幼兒在盥洗室門口排隊洗澡。期間,一幼兒與雯雯發生推擠,雯雯被推到放在盥洗室門口的開水桶裏,立即被送入兒童醫院,後又先後轉院到重慶化工燒傷醫院、西南醫院等作厚皮片遊離移植術。
隨後,雯雯的父母以監護不力將白鴿幼兒園訴至江北區法院,索賠醫藥費、精神損失費等。還請求法院依法認定觀音橋街道承擔連帶民事責任。
經法院調查,幼兒園對雯雯受到傷害存有明顯過錯,白鴿幼兒園應對事故承擔全部責任。法院判決白鴿幼兒園賠償原告雯雯各種損害賠償金80880元,駁回對第二被告的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