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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華案逾十高官貪贓500萬
 
2000年9月13日發表
 
【多維新聞社14日電】涉及廈門遠華八百億元走私大案的數十名福建省官員,十三日上午分別在福州、廈門、漳州、泉州、莆田等五個城市的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受審。其中包括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兼福州公安局長莊如順、中共廈門市委副書記劉豐、等高官。據消息人士透露,大約將有十名以上貪污受賄金額超過五百萬元的官員將被判處死刑。

據香港明報報導,遠華案此次全面開審,是根據中共總書記江澤民和總理朱éF基的指示,國務委員吳儀在本月十日代表中央同「四二?」專案組及福建省領導在廈門最後商定的。當天吳儀推掉了幾個外商和外國政要的會見安排。據悉,吳儀曾代表中央高層表示,不要怕醜,要審全部審,一個也不能少,不能漏。先由高級官員開始,要敢於面對人民、面對全世界、共產黨是動真格的。

由於涉案官員多達數百人,包括多名省市級官員,審判工程巨大,故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特別小組指導下,福建動員了福州、廈門、漳州、泉州、莆田五大城市的司法系統,成立了專門的審判法庭。

據報導,十三日上午在福州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審判的,是原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兼福州市公安局局長莊如順,福建省中國銀行行長陳國榮及中行另一高官蔡雙敏(女 )。檢察院以貪污受賄、包庇走私、爲走私集團首腦人物通風報信、提供各種便利、爲走私集團洗黑錢等罪名起訴三人。雖然法院貼出的佈告指莊如順案將在後日(十六號)審理,但據了解,莊如順十三日實際已到庭。

十三日上午在廈門中級法院接受審判的,是以廈門遠華集團總經理蔡海鵬爲首的一批走私分子。當局以非法走私、賄賂官員、逃稅漏稅等多項罪名起訴蔡海鵬等人。

據悉,涉嫌廈門走私案的廈門副市長藍甫和趙克明,廈門海關關長楊前線等人已被檢察機關以貪污受賄五百萬人民幣以上、包庇走私等罪名起訴。有關當局表示,三人將於後日(十六號)在廈門中級人民法院受審,但據消息人士稱,三人可能昨日也已出庭。

十三日上午在莆田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審判的是,涉嫌爲遠華集團走私提供虛假單證和各種便利條件的廈門東方集團公司老總曹星海等十二名被告。據知情人士稱,東方集團的負責人實際上是一位前中共軍方元老的兒子,曹星海等人雖涉犯罪,但都是在這位軍方元老指使下進行。目前尚未知中央如何處理這位中共軍方元老之子。

廈門海關偵查局起訴意見書稱:東方集團老總曹星海等十二名被告爲換取每年兩千萬元的租金和個人賄賂,竟將公司進出口權和印章拱手讓給不具備進出口資格的廈門遠華公司,致使遠華利用合法手續勾結海關大肆走私。

據本報獲悉,十三日上午在漳州中級人民法院受審的,是中共廈門市委副書記劉豐及其老婆李蘭英。劉豐被控貪污受賄五百萬元以上人民幣,包庇走私犯罪。

十三日在泉州中級人民法院受審的,是廈門海警大隊二支隊隊長蔡家抽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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