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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收到传票:依美国法律规定,被告李鹏需在二十天内对传票回应
 
2000年9月1日发表
 
(博讯新闻网) 王丹等四名大陆民运人士二十八日向联邦纽约南区法院递状,控告中共人大委员长李鹏在一九八九年天安门事件下令血腥镇压和平抗议学生。联邦纽约南区法院三十一日前往华尔道夫饭店将传票交给李鹏的随身安全人员。

 依美国法律规定,被告李鹏需在二十天内对传票回应,否则将来联邦法院可以在他不到庭下,迳予缺席判决。不过,李鹏已预定一日世界议长会议结束后返回大陆。预料此一司法案的发展,将会对北京与华府关系产生相当冲击。

 中共驻联合国副代表沈国放接受记者访问时,笑著摇摇头说,中方已经知道这法院传票的事了,但还不宜对外表示意见。李鹏三十一日整天则忙于进行双边会谈,也未出现在世界议长与议盟会议开会现场。

 这是天安门血腥屠杀事件发生十年来,第一桩民运人士对所谓的「天安门刽子手」的李鹏,据联合国宪章与美国法律等,对中共高层提出诉讼,具有重大意义。由于原告人王丹、周锋锁、刘刚、熊焱等四人现均居住美国境内,依法得向美国法院控告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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