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被拘期間,由於大罵公安打人, 竟然被公安用電棍擊昏,再被用刀割去半截舌頭。
本人八月份從剪報上讀到這則新聞時既憤怒難忍,又將信將疑,立刻特意向香港「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的盧四清先生查證。盧先生口頭確認之外,又說廣州的《南方週末》也對此案有過大幅報導。
倘若此案真是屬實的話,是可忍孰不可忍?所謂「酷吏猛如虎」,割舌公安簡直比猛虎還殘暴,中共當局對該類濫用酷刑、草菅人命、無法無天、殘害人民的酷吏務必依法偵辦、從嚴懲罰、追究刑事責任並公告天下。否則大陸人民的人權安全何在?中共當局改善人權的誠意何在?大陸法制的尊嚴何在?
中國大陸想跟臺灣談「一箇中國」原則或合作打擊罪案時,也務必先清除自己公安隊伍裏的暴徒「土匪」,否則誰有興趣或膽量跟一個充滿匪氣的政權談判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