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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色场所竟有“地下党”?!
 
朽木
 
2000年12月9日发表
 
【人民报9日讯】权色交易一如权钱交易,疯狂且顽固,乃一大顽症。现在,去去歌楼酒榭,请请玩玩小姐,再不是什么轰动新闻。不信查一查算一算,就算公开见报的,这几年已有多少?找三陪的,嫖娼的,养情妇包二奶的,几乎涉及到所处理的各个级别的官员了,蹊跷事也层出不穷:有嫖娼开发票公家走账的,有班子里的女性为嫖娼的男性站岗望风的,有和包二奶签“同居协议”而包二奶持“据”去劝其结发妻子让“夫”的,有一权在手养几只“金丝鸟”的。不一而足。虽不说“谈色色变”,然声色场所实在不容忽视了,党政干部在声色场所的“表现”的确不容不加“考察”了。大概出此原因吧,广东电白最近采取了一项新措施:在酒楼、歌舞厅设立有监督耳目!一时舆论大喜,纷纷报道。“县纪委建立了全县科级以上干部八小时外行为监督档案”。这,大概算是最规范的表示了。

抓干部的八小时之内,同时抓干部的八小时之外,我们说,这不失为一种“全方位”管理的高招,正如我们不仅抓官员本身的清正廉洁,同时也抓官员身边的人即秘书、妻儿、亲朋的是否廉洁一样,说句老实话,冷眼望望,那些最后“落水”、“落马”者大都是“八小时以外”乌七八糟的人,官大如成克杰,不也如此么?人前人五人六,正儿八经,道貌岸然,背后却偷鸡摸狗,肮里肮脏,为非作歹,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正是一些腐败分子的通病。管全面,抓全天候,我们说,这才是抓住了事情的根本,那些“两面派”才会露出真面目,我们的清正廉洁之风才能浩浩荡荡,吹拂整个“官场”,吹拂神州大地。

然而“全天候”,便要在声色场所安插“耳目”,派“地下党”吗?也许,有了“暗中跟踪监督党员干部业余时间活动”之“耳目”,是能够掌握不少实际情况一些人所不知的实情,对不规范乃至不法的官员,确乎构成威慑力量,能促使一些想下水仍未下水的官员悬崖勒马。但是想想,又很觉寒心!我们的堂堂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有堂堂几千万党员的大党,我们的两眼睛鼻子底下,竟然要派“地下党工作者”!我们各级党政管理的“手”哪里去了,我们管文化娱乐的职能部门哪里去了,我们这些酒楼歌厅难道没有共产党员,难道不是社会主义性质?“地下”者,在“白色恐怖”之下的暗中活动也。是不是这样呢?这条消息,会不会给人这样的感觉,唉!没办法了,只能派“地下工作者”了……

是一“策”,但非“上策”;也许有用有效,但又极具“负面效应”……这个声色场安插“地下工作者”的消息呵!

摘自8日「千龙新闻网」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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