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四口開「公司」斂財3億
平靜的外表下卻掩蓋不住內心的恐慌和不安。昨日上午8:30,隨着包括原「百花」總經理李建在內的10名涉案人員逐一走上被告席。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河南百花實業有限公司集資詐騙案在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耐人尋味的是,4名主要涉案人員竟是「李氏一家子」:李建及其妻子、妹妹和父親。根據檢察機關的指控,以李建爲首的「百花」實業在短短兩年的時間裏(1996年5月至1998年5月),先後註冊和騙取註冊了10餘家公司,並非法以這些公司的名義,以高息爲誘餌,採用與會員簽訂「營銷協議」等方式,非法向公衆吸收存款。期間,中國人民銀行鄭州市行曾下文通知「百花」實業,讓其停止非法集資活動,但「百花」實業並不收斂反而加快了斂財的步伐,爲騙取羣衆信任,還僞造、盜用他人照片,捏造事實,製作、散發虛假廣告圖冊,至1998年5月案發時,共吸收存儲資金3億餘元。
李建及其妻子馬曉紅、妹妹李燕分別在公司擔任總經理、副總經理、結算中心主任等重要職務。1998年5月初,李建、馬曉紅、李燕等人感到其罪行即將暴露,忙指使他人銷燬有關賬目資料,並提取鉅額現金及美元予以隱藏,轉移後又分別攜鉅款外逃。外逃期間,李建爲轉移財產方便,先後僞造了11份假身份證,併購買了一支仿「六四」手槍帶在身上。馬曉紅、李燕則攜帶近10萬元到全國各地旅遊,至1999年3月,3人才分別被公安機關抓獲。
昨日受審的還有被「李氏一家人」拉下水的丁勝利、李德育、李惠芳、郭方成、王而慷。以上5人與李建的父親李貴富明知李建、馬曉紅、李燕等人的行爲已觸犯刑法,仍幫助其逃匿,包庇或者予以窩藏並轉移贓款、贓物。該6人被檢察機關指控分別犯窩藏包庇罪、窩藏轉移贓物罪。最後一名被告楊軍威因按李建的授意爲其製作虛假廣告畫冊,致使社會公衆受矇蔽後前往集資,其行爲被指控構成虛假廣告罪。因涉案人員較多,案情複雜,庭審一直持續到昨晚9時許才休庭,但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摘自(博訊網)(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