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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華案莊如順保命揭貪官 漳州市委書記李閩忠遭審查
 
2000年12月26日發表
 
【人民報訊】在中共前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莊如順的揭發下,中共福建省委最近決定對漳州市委書記李閩忠實行「兩規」審查,李閩忠涉嫌在廈門遠華案中收受賴昌星的禮品。

香港星島日報報導,李閩忠被審查是因爲莊如順揭發他涉嫌收受賴昌星贈送的汽車等物品。這是宋德福出任福建省委書記後,福建省第一個正廳級官員被「兩規」。

報導說,在宋德福的主持下,福建省正展開對各級官員腐敗的新一輪調查。

據指出,莊如順在法庭上獲知判死刑後甚爲不服,當庭表示要上訴。在上訴期間,莊如順爲了保命,堅稱打電話給賴昌星「只不過是奉命行事」。

他揭發「還有一些高官也收過賴昌星借給的汽車」,包括漳州市委書記李閩忠。

莊如順受審時,法庭將賴昌星借他的汽車當作受賄贓物,折價四十萬元人民幣。莊如順不平,表示該輛汽車登記車主是賴昌星,而且他在案發前已退還給賴昌星,不應當作爲受賄物品。

被莊如順揭發的李閩忠,今年四十六歲,南京大學哲學系畢業,先後擔任過福建省政協祕書、副處長,福鼎縣委書記、寧德地委常委、組織部長,寧德地委副書記。一九九二年出任福建省共青團委書記,九七年調任漳州市委書記。

李閩忠在漳州任市委書記任內,莊如順正好在漳州擔任公安局長。在莊如順的牽線下,李閩忠與賴昌星認識,併成爲好友。

據指出,賴昌星曾送過一輛車給李閩忠,名義上也是「借用」。由於李閩忠的弟弟在漳州從事房地產開發,因此不排除李閩忠還涉及其他受賄或利用職權謀利等案件。

李閩忠是在宋德福到福建上任後第一個被逮捕的正廳級官員。報導說,十二月九日宋德福到福州就任福建省委書記的當天,在開完省委擴大會議後,宋德福就留下李閩忠,宣佈對他實行「兩規」,在規定時間及地點交代與賴昌星及遠華走私案的有關問題。

報導指出,中共中央對前任福建省委書記陳明義在打擊走私、人蛇偷渡和反腐敗等問題上極爲不得力深感不滿,所以改派宋德福到福建,希望大力整肅福建省腐敗的官風。

目前宋德福已派出幾個專案調查小組,對涉及高層官員和地方主要領導的幾個大案進行調查,福建省將會掀起新一波的反腐敗浪潮,還會有更多官員涉案被捕。
轉自 大紀元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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