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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工作人員、領導幹部行賄犯罪趨勢在增加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提供的數字,今年1-11月全國檢察機關立案查辦的行賄案件共1199件,其犯罪嫌疑人中,非國家工作人員825人,國有公司企業人員303人,其他國家工作人員68人,機關工作人員62人,國有事業單位人員49人。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趙登舉據此指出,當前行賄犯罪分子的身份發生了明顯變化,從一般的企業經營者、個體業主等,發展到國家工作人員,甚至出現黨政機關的廳、處級領導幹部。如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原副祕書長甘維仁,不惜重金,跑官買官,向成克傑行賄27萬元;福建省政和縣原縣委書記丁仰寧,通過行賄當上縣委書記後,其下屬紛紛效仿,爲謀求官職向丁行賄,嚴重影響了黨政幹部隊伍的純潔性。 他還介紹說,目前行賄犯罪逐漸向社會多領域多行業滲透,過去行賄犯罪浸蝕的範圍主要以生產經營、商品流通、建築工程、金融證券、房地產等經濟熱點爲重點。近年來,行賄犯罪開始向醫藥衛生、文化教育等多種行業和黨政機關、司法機關發展。而行賄的動機、目的也呈多樣化特點,從追求經濟利益擴大到跑官買官追逐權力、逃避法律追究、以及拉選票進行賄選等。行賄犯罪手段也不斷翻新,從送金錢、電器、首飾到送股票、汽車、房子、包辦出國旅遊等,不擇手段,肆無忌憚。行賄人作案心態從過去的被迫給予轉化爲心甘情願、主動出擊,有的甚至選準目標,精心設計,長期經營,最終拖人下水。更爲嚴重的是出現了多次行賄、向多人行賄、一人擊倒多人的現象。如河北邢臺市私營企業主張天會,在代徵土地過程中,非法牟取暴利,先後向1名副市長,7名土地管理局正、副局長,5名土地管理局科長,6名鄉、村書記,共19名各級幹部行賄360萬元。 行賄犯罪活動的猖獗還表現在行賄金額越來越大。據統計,行賄5萬元以上的大案,1998年313件,1999年442件,今年1-11月609件。個案的平均值由1998年的8萬餘元上升到今年的16萬元,個案的最大值從十幾萬元、幾十萬元上升到百萬、數百萬、甚至上千萬。如福建省檢察機關今年查辦的行賄案件中,平均案值高達67萬元,其中個案的案值在100萬元以上的就有9件,個案的最大案值達580萬元。行賄犯罪給國家造成的損失更是觸目驚心,廣東湛江特大走私案、行賄案,造成國家關稅損失60億元;廈門賴昌星走私集團及其它走私犯罪分子走私、行賄案,偷逃稅款造成國家損失高達300億元。 趙登舉坦率表示,這種現象令人震驚也令人憂慮。檢察機關打擊行賄犯罪的任務相當艱鉅,目前檢察機關查辦的賄賂案件中,行賄案佔12.5%。 (中華網)(http://renminbao.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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