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8月,李某欲在街邊的原住宅上翻建兩間二層沿街營業樓。爲了省錢省事,李某私下找了一個建築隊,也沒簽合同就動了工。開工後,他又輕信包工頭張某的花言巧語,支付建樓款10萬元,且沒有索要任何收款憑據。幾天後,工地上具體帶隊施工的王某又讓他支付建樓款,否則立即停工。一問才知道張某早已把工程轉包給了現在施工的王某,自己則金蟬脫殼懷揣10萬元逃之夭夭。
(摘自木子網)(http://renminbao.com)
1998年8月,李某欲在街邊的原住宅上翻建兩間二層沿街營業樓。爲了省錢省事,李某私下找了一個建築隊,也沒簽合同就動了工。開工後,他又輕信包工頭張某的花言巧語,支付建樓款10萬元,且沒有索要任何收款憑據。幾天後,工地上具體帶隊施工的王某又讓他支付建樓款,否則立即停工。一問才知道張某早已把工程轉包給了現在施工的王某,自己則金蟬脫殼懷揣10萬元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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