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1日訊】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有重大發展,據電視臺新聞報道,香港入境處在今年七月,已查清主犯賴昌星夫婦年前以「非法途徑取得單程證」來港,故兩人在港的永久居民身分證可能因而取消。

星島日報報道,有學者指出,中港可以以賴氏夫婦「內地人無權留港」理由,遣返他們,可避過更大的政治漩渦。

正在加拿大法院審訊的案情指出,香港入境處七月五日向加駐港總領事提供的書信中列明,賴氏夫婦的單程證由非法途徑取得,後來獲內地通知,他倆所持的非法證件由山西發出,並非他們原籍的福建省。這事確實很令人費解,在福建省叱詫風雲的賴昌星連一張赴港單程證都搞不掂,他真有那麼大的能耐做遠華案的主犯嗎?

當時入境處曾諮詢法律意見,指賴昌星夫婦既然非法以證件來港定居,港府實不應發出身分證和居留權,即他倆現堅稱享有的永久居民身分證和特區護照,可能會因而作廢。但據指入境處當時無法得知賴氏二人身處何方,無法通知他們入境處的意向。

對於這項報道,入境處昨日以不透露與海外執法層面工作的事宜,不肯評論信中內容。

該處消息則指,內地去年底始通知港府,可能有人以非法得來證件赴港。經中港調查,當時應只有處長或以上級數官員得悉內情,無可能如日前審訊供稱,有入境處高官「通水」令賴氏夫婦及早赴加的情況,強調此乃毫無根據及惡意的指控。

處內消息表示,事後揭發有人以非法途徑取得單程證來港的案件,偶有發生,該處在兩地確證當事人疑點屬實後,無論他已居港多年,是否已獲發永久居民身分證,港府也會將他遣返原居地。

觀察家評論說,香港剛剛回歸大陸,就在壓力下隨着北京的指揮棒轉,實屬可悲。一國兩制只是騙騙百姓而已。 (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