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奮不顧身火海救人已不能觸動人們的心靈
 
2000年11月27日發表
 
【人民報訊】

江蘇省法律援助中心不久前接到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遞交的一份法律援助協作委託書,據該委託書介紹,去年發生在江蘇盱眙縣境內的「8-17客車特大火災案」的一名受害者吳慧明,由於到目前仍沒有接收到事故認定報告和客車質檢報告,事發當地有關部門沒有對他在火海中勇救6名乘客(其中4人爲他的親人)的行爲給個「說法」,而且他全家5名受害者一直沒有拿到應有的事故賠償金,因此他只得請求給予法律援助。記者獲悉,我省法律援助中心經審查,最近同意對申請人吳慧明給予法律援助。

  突遭慘禍,火海勇救6人

  吳慧明是安徽師範大學歷史系97級大學生。1999年8月17日,南京城內熱浪襲人,但絲毫沒有影響到吳慧明一家人快樂的心情,因爲前兩天他家接到喜訊:一直寄讀在江蘇金湖縣孫集鄉外婆家的吳寶林(吳慧明的弟弟)從呂良中學考入省重點中學金湖中學。吳慧明和母親李秀玉、8歲侄兒吳凱寶、9歲侄女吳凱莉此行就是送吳寶林去上學的,從老家安徽和縣農村到南京再轉車前往金湖。誰也沒有想到,一場驚天慘禍已悄悄向他們逼近。

  14:30左右,他們從南京乘坐蘇H-Y0490「亞星」大客車行駛到寧連公路盱眙縣境內的新街和馬壩處。

  「轟--」一聲巨響伴隨着強烈的震動,把正在車上打盹的吳慧明驚醒。此時,車廂內已是濃煙滾滾,煙霧夾雜着熾熱的火焰,使他什麼也看不見,只感到一陣胸悶和窒息。一切發生得太突然,強烈的求生本能,使坐在客車後排窗戶附近的吳慧明急中生智,用膝蓋將車窗玻璃撞破,縱身跳了下去。當時他沒有被燒到,他完全可以逃過這一劫難。

  脫離火海後,驚魂不定的吳慧明發現自己乘坐的客車已經陷入路邊的一條水溝裏,整個車身火苗四躥,濃煙瀰漫,輪胎和玻璃的爆炸聲、乘客的尖叫聲不絕於耳,過路的近百名圍觀者沒有人敢接近。

  這時,吳慧明突然看到一個小男孩被卡在火舌噴湧的窗口,揮舞着雙手掙扎着,悽慘的哭聲使吳慧明來不及考慮就第一個衝進火海,迅速將小男孩從窗口救了出來。肆虐的火魔噴舔在吳慧明的臉上和胳膊上。放下小男孩,熊熊烈火中撕心裂肺的呼救聲使吳慧明忍着巨痛毫不猶豫地再次衝進火海。此時車內的人已被燒得面目全非,火焰和濃煙灼得人眼都睜不開,憑着觸摸的感覺,吳慧明以驚人的毅力和膽量,雙手順着燒得發燙的車窗先後又救出5名乘客。此時他已被燒得一絲不掛,渾身焦黑,頭部、喉部、胸部和雙臂疼痛得幾乎使他昏厥。

  待吳慧明將幾個被救的乘客從水中拉上岸時,他這才發現,救出的6人中恰巧有4人是他的親人。他母親也救出一名12歲女孩,該女孩的母親剛巧爲吳慧明所救。大約四五分鐘後,交警巡邏車趕到現場,吳慧明協助交警將重傷員送上第一輛車,自己卻要求上第二輛車。吳慧明被送至馬壩醫院搶救,因傷勢過重又轉到南京鼓樓醫院,他此時已昏死過去。經診斷,吳慧明全身50%嚴重燒傷,呼吸道被全部燒壞,雙臂燒殘。他整整昏迷了一夜,第二天醒來後,從老家趕來的親人告訴他,醫生已兩次發出病危通知了,醫生說他可能活不到凌晨4點。

  事後得知,這起火災可能是客車發動機出現故障燃燒引起的。

  負債療傷,黯然離開校園

  搶救第二天後,當遠在西安打工的哥哥吳曉明趕到南京探望時,吳慧明由於幾度昏迷導致精神失常,居然認不出哥哥,只是一味地夢囈般胡語:「開學了,開學了,我要去上課……」此時他哪裏知道,他與死神剛剛擦肩而過。

  1999年9月17日,全身裹着紗布的吳慧明再次被推入手術室,進行肉芽創面植皮手術,手術一做就是八九個小時。做完了兩次大手術,吳慧明已在鼓樓醫院欠下了數萬元的醫療費。無奈,還沒痊癒的吳慧明不得不在9月26日提前出院。

  出院僅僅幾天,吳慧明又因爲多處燒傷創面感染而被迫於10月5日再次住院,需要立即進行殘餘創面植皮手術,此次手術的費用又是1萬多元。1999年11月5日,吳慧明帶着未痊癒的傷痛到淮陰公安局評殘,法醫見他創面仍可能感染敗血症,表示不能給他作傷殘鑑定。

  鑑於吳慧明傷情還未穩定,需要長時間療養,在他11月1日返回安徽師範大學時,學校當天就爲他辦好了休學一年的手續。母親和弟弟、侄女還在醫院,這個不幸人家已是債臺高築,哥哥只得帶着吳慧明來到自己打工的西安市,一邊打工掙醫藥費,一邊照料他。

  今年3月10日,盱眙縣交警大隊事故處理股委託淮陰市公安局傷殘評定委員會對吳慧明一家5人作出了事故傷殘評定:吳慧明爲五級傷殘,其母親最嚴重,爲二級傷殘,弟弟、侄女、侄兒分別爲五級、四級、十級傷殘。

  由於創面感染併發後遺症,吳慧明頭上幾乎沒有留下頭髮,臉上、上身大面積疤痕觸目驚心,雙臂慘不忍睹,雙手指關節骨頭裸露變形,已經殘廢。從此,他吃飯、洗臉、刷牙、穿衣甚至上廁所都要人幫忙。每當想到自己滿懷的理想已經化作泡影,以後生活還不能自理,將會有難以想象的艱難,何況已債臺高築,還要連累家人,吳慧明痛苦萬分。

  到今年9月開學時,吳慧明一家爲5人治療燒傷已花費10多萬元。

  流血流淚,誓要討個「說法」

  得知休學一年的吳慧明又返回到學校讀書,本報記者最近專程趕到安徽師大對他進行了採訪。

  長時間的沉默後,他向記者道出了滿腹的苦惱、辛酸和無奈。

  吳慧明火海救人的事蹟當時經媒體報道後,在蘇皖兩地羣衆中傳爲佳話,但至今事發當地有關部門沒有認定他的行爲是「見義勇爲」性質。危難中救親人到底算不算見義勇爲?能否因一個「親」字就將他火中救人的英勇行爲一筆勾銷?難道「見義勇爲」果真容不下親情?「難道救自己的親人錯了嗎?」吳慧明面對記者哭泣着問。吳慧明家人當時也曾幫他多次找過當地公安局和見義勇爲基金會,但沒有得到「見義勇爲」的認定。在此過程中,不少人說:「他救的是自己家人,怎麼能叫見義勇爲呢?」有人還說:「他雖然也救了陌生人,但他主觀上是爲了救自己的親人,救別人只是順帶,因而不能算作是見義勇爲。」一些羣衆也議論:「如果他救的6人全部是陌生人的話,也許他早就成英雄了。」

  吳慧明說,屬不屬於「見義勇爲」他已沒有時間去爭論,接下來發生的事更讓他不能接受!

  吳慧明一家乘坐的出事客車屬金湖縣寶應湖農場汽車運輸貿易公司,該公司將該車承包給金湖縣一名叫高全文的私人搞營運,高的妻子施玉梅爲客車售票員,駕駛員爲其僱傭人員。

  事故發生至今已一年多,吳慧明一直沒能看到事故的認定報告和出事車質檢報告。按法律規定,當事人享有知情權,有關報告必須送達當事人手中,且當事人在15日內享有提出行政複議權。

  今年6月28日,在盱眙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處理股主持下,高全文和吳曉明作爲當事人雙方代表進行調解,但高全文以他是私人、承擔不起鉅額賠償金爲由,只答應給少量的賠償。吳曉明說,他的女兒吳凱莉才9歲,卻因面部大片燒傷而再也不能上學了,一輩子的幸福被毀於一旦,她的損失豈是4萬多元就能補償的嗎?於是,此次調解沒有成功,吳家沒有拿到賠償金。

  不久前,吳慧明聽說可以向兩省法律援助中心求援,於是他奔波於兩省之間。蒼天有眼,吳慧明爲自己火海救人的行爲討個「說法」終於盼來了一線希望。本報將繼續對此事予以關注和報道。 (博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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