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華公民報26日報導說,中國大陸爲了表示事態嚴重,讓這3名特務帶著賴昌星的哥哥(或弟弟)和他見面,要他跟著他們一起回大陸去。賴某不但拒絕接受要脅,反而趕快去申請難民身分,變成加拿大最富有的準難民。報導說,前來加拿大央求他回去的這個兄弟,這個月被判處15年徒刑,可能被處死;另一個兄弟已經在服7年徒刑。
今年初那次會面是加拿大和中國大陸高層協商後,加拿大特准進行的。報導引述政府消息來源說,「上面告訴我們,把賴送回中國是目前中國和加拿大之間最重要的問題。」加拿大知道,賴昌星從去年8月起,就住在溫哥華一棟百萬加元豪宅內。
23日週四,加拿大決定處理賴的難民案,於是到他家在他3個十幾歲孩子面前,將他和妻子曾明娜一起逮捕,理由是他們涉及中共政府指控的諸多罪行。
賴、曾兩人星期二將出庭接受移民官員訊問。加拿大通常不會將嫌犯送往有死刑的國家,不過若犯罪證據確鑿,又有北京政權的壓力,由「特准」特務前來「誘捕」事例可知,即使兩國沒有引渡條約,加拿大仍將設法將「犯罪份子」交給主權國審理。
根據中國法院的文件,他成立的遠華集團在過去4年營運期間,總共走私高達530億元人民幣的貨品,逃漏稅金額高達300億元人民幣。遠華集團走私大宗的柴油、香菸、車輛、橡膠等,據悉多達600位政府官員涉嫌此一弊案,其中包括中共最高領導階層的親屬。而包括前任軍事情報首長姬勝德與前任打擊走私領導小組副組長李紀周,均被指控與此一弊案有關涉嫌龐大貪污。加拿大廣播公司說這是中共政權成立以來最大的集團犯罪和官員貪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