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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林东矿务局金桂芳贪污近七百万被判死刑
 
2000年11月2日发表
 
【人民报讯】多维社报道, 贵州省林东矿务局是这个省有名的特困企业,然而这个企业的总机厂财务科科长的金桂芳却在六年时间内从这个特困企业中贪污了六百八十九万余元。10月23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并罚判处金桂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报道说,法院审理查明:曾先后担任林东矿务局总机厂财务科副科长、科长的金桂芳,1993年3月至1999年6月期间,利用其手中保管总机厂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便利和总机厂财务科专用章保管不严的漏洞,在私留的现金支票上私盖支票印鉴章,从总机厂的账户上分325次提取公款5684188.11元据为己有。1994年9月28日至1998年10月15日,金桂芳利用代出纳员到银行提工资、备用金的机会,从出纳员手中取得空白支票,分46笔截留公款1134134.17元占为私有。从1993年至1999年的六年时间里,金桂芳共计贪污公款人民币6893322.28元。

案发后,金桂芳分23次退缴赃款共计6494578.46元,1999年11月26日,金桂芳到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检察机关从金家中搜出赃款157484.20元,用赃款购买的国库券13.8万元,以金桂芳名义存入银行的赃款103259.30元,至此,金桂芳侵吞的6893322.28元公款全部追回。(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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