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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这样加害自己?--- 一个被人贩子害惨了的人贩子
据今晚报10月4日报道:田霞7岁时,父亲去世,母亲改嫁。14岁时,她不愿接受家里人给订的“娃娃亲”而离家出走。16岁时被拐卖给一个大她10岁的男人。而8年后,已成为3个孩子母亲的她因拐卖人口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是什么使田霞这样一个曾被拐卖的少女成为拐买人口团伙的首犯的呢? 坐在记者面前的田霞看上去比她的实际年龄要大出许多。首先映入记者眼廉的是她手臂上用烟头烫的疤痕。监区的警察说,那是她在犯罪团伙里烫的“死签”。“我生在河北省保定贫困农村中。14岁那年我离家出走,在沧州、石家庄等地打工。在石家庄的一个饭馆打工时我认了一个干娘。我以为自己这下子有了依靠,可谁知,她却是一个人贩子,后来竟将我卖给了山东德州地区的一个哑巴男人做老婆。我不愿意就偷着跑,但跑了两次都被抓了回来。可能是买主见我真的不从,就想法把我再卖掉。 那天,来了一男一女两个人,说领我走。我也是想急于脱离虎口,就跟他们走了。后来,我知道自己又被卖给了一个男的,就是我现在的丈夫。他比我大10岁。”“说不上感情不感情,反正比一个哑巴强啊,于是,我就认了。也许我就是这命。”田霞在向记者说起自己过去的这段经历时,尽管眼圈也红了,但终没落泪。“我生了三个孩子后,因为家里穷,便来到天津做买卖。我从天津往德州倒卖服装旧货,辛辛苦苦但并没赚到钱。我的婆婆、大姑姐她们都干给人家介绍对象的事,实际上就是拐卖人口,都赚了好多钱。我心里很不平衡,慢慢地我的心也动了。不久,村里有人托我给她的一个亲戚找媳妇,当时我在天津做买卖期间认识一个从四川来津的女青年,便以帮她找工作为名将其骗到了德州,卖给了那家。 这次,我得了三千块钱。得到了甜头,我便动了心思,从那以后,我便干起了拐卖人口的事情”“你是被人拐卖的,可你又去拐卖别人。你不理解被人拐卖的心情吗?”面对记者的提问,田霞低着头,很久没有回答。当记者追问一句后,她小声地说:“都是钱让我没了人性。”停了一会儿,她接着说:“不论是小的时候逃婚,还是做了母亲,我都渴望着过一种幸福的生活。我当时想这种幸福生活的基础就是要有钱。”“你不知道拐卖人口犯法吗?”“没有想到会这么严重。”“你现在怎么认识自己的犯罪?”田霞满脸的悔恨:“我被人卖过,也恨那人贩子,更恨我自己也去当人贩子,到头来自己卖了自己,无期徒刑啊”田霞长长地叹了口气,眼里饱含着泪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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