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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警察如土匪
 
2000年10月31日發表
 
【人民報訊】朋友們,您好!
一位風華正茂的青年,昨天晚上在電話裏告訴我:他已經做好了到大連市政府門前自殺的準備。我知道自己不能夠再保持沉默。

約一個星期之前,我收到這位青年的來信。他在圖書館裏看了我的書,便按書上的地址寫信求助。

這位青年經受了在我們這個社會中似乎常見的暴力。這種暴力似乎太常見了,情節也太「微小」了,所以我們已經麻木。但是,我們真的要再麻木下去嗎?

請認真地讀這位青年寫來的信件。我希望您的心能夠與我一起震動、憤怒!

我已經向他做出了一些具體提議,但是,我知道他還需要更多的幫助。

我將他的敘述發送給您,是希望您也能夠參與到這一具體事件中來。許多時候我們都自認爲是這個社會承擔並行使着責任,但如果我們不能夠承擔起每一項具體的「細小」的責任,我們又怎麼有資格說:我是一個愛人類的人!就讓我們從這一「小事」開始,從現在開始。

我在此鄭重向您呼籲:

1,如果您是新聞界或自由寫作界的朋友,希望您是否能夠採訪、報道此事!如果您自己無法採寫,希望將這郵件轉發給您認爲有可能採訪此事的同行!

2,如果您是網絡界的朋友,希望能夠在您的網站中發表這位青年的求助信。如果您不能在正式的欄目中發表,希望您能夠幫助將它貼到貴網站的留言板上!

3,如果您是同志界的朋友,請您留意此事與同志問題的相關性,並採取您認爲適當的行動。

4,如果你僅僅是對我的一位熱心讀者,既然您認同於我所宣揚的理想,相信您也樂於將這封求助信儘可能多地轉貼到各網站的留言板上。

另外,我的主頁「兩性的顛覆」留言板與討論區,均已上傳此信,歡迎到討論區參與討論。

讓我們這些小人物攜起手來,看看我們的努力倒底能夠多大程度地改良這個社會!

我們愛這個世界,我們愛人類,所以,讓我們有所努力!

快樂!

方剛[email protected]

附錄:一位青年的求助信

您好!請您在百忙中抽出一點寶貴的時間對這封致給您的信給予關注。

我是一名內蒙古來連務工人員,現應聘於中國人壽保險公司西崗區支公司作業務員,因業績不好,我請了長假。

爲了節省開支,我有時去大連市中山公園民權市場早晚市買東西,一次去買菜時發現民權市場舉行羣衆性卡拉ok歌唱活動,我參加了幾次,在9月21日7時左右,我再次去晚市想參與歌唱,但當晚沒有,於是我準備方便一下往回走(我在體育場附近住),在去往方便的途中,我看見有兩個人急衝衝的朝一個穿紅衣服的小夥子一邊罵了一句什麼,一邊朝其襠部踢了一腳,那個小夥子捂着下部弓下了身子,這時,那兩個人又衝我喊了一聲:「你過來!」隨後幾步衝到我的面前,劈頭蓋臉打來,我一邊躲閃,一邊質問:「怎麼回事,你爲什麼打人!」那兩個其中一個說:「你說話娘娘腔。」我說:「我怎麼說話娘娘腔了?」其中一個又說:「走,跟我們走一趟,我們有事找你。」一邊說,一邊打,此時,我一邊掙扎,一邊往民權派出所方向掙,我說:「走,咱們上公園派出所,一切都會說清楚。」其中的一個又說:「我讓你不老實,你知道我們是幹什麼的嗎?」對我繼續施以拳腳。在距原發地約十幾步遠的地方,他們將我摁倒在地,並將我的兩手反背上去往回拖,這時,我喊了幾聲:「救命,哪個好心人快去報案。」並在其中一個稍強壯點的大腿上咬了一口,這樣,招來的是更加激烈的拳腳,(當時慘景,已有一些人圍觀),我的身上多處青腫,損傷出血,他們一邊將我反揹着手往回拖,一邊罵:「你他媽的還敢咬人,看我到地方怎麼收拾你,」又說:「報什麼案,我們是公安局的。」我說:「你拿出證件來,爲什麼不出示證件?」這時其中的一個拿出一個工作證式的東西在我的面前晃了一下,我也沒看清是什麼,他們的野蠻行爲根本不像人民警察,我又喊了幾聲,求好心人報案,這時,圍觀的人很多,並有人要求出示證件,就這樣,他們將我押到車前,車上已做了三個人,他們對其中的兩個說:「你倆下來!」隨後把我押上車,並罵我:「你這個驢操的,操你媽的,你還敢咬我,看我讓你到什麼地方去,怎麼收拾你。」又繼續在我的頭部打了幾下,其中的一個用胳膊狠狠的搗了我喉嚨一下,大約五六秒的時間我才喘口氣來.在車上的那個矮個小胖子也打了我幾下,他打的最少,甚至讓我心存感激.在途中,我想:「一定是遇上壞人了,這下完了.」

車行駛了很長時間,終於停了下來,我看到門前的門牌上寫有:<<大連市沙河口區公安局刑警大隊>>,心想,既是真的,就能說理,沒有想到進屋後,他們又對我辱罵,揪着我的頭髮打我,我說了句:「你們不明不白,執法犯法,我放出去也要告你們的.」哪個稍瘦的說:「我讓你告,你就是找江澤民.薄熙來我也不怕!」隨即狠狠的一拳,當時臉就腫了起來,兩眼青紫,鼻骨骨折,(兩面完全斷離.移位),血流如注,失血足有250CC之多,第二天下午還時斷時續的流淌.基於當時那種情況,他們的態度有些緩解,並找來了自稱領導的人物,一位自稱是副大隊長,姓董.這位開始態度還行,並主動的提出讓我去醫院將鼻子矯正,及賠償我的損失。

我提出三點要求:一.公開給我賠禮道歉,二.依法懲處給我造成傷害的相關人員,三.賠償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包括精神損失)並形成方案.

他們對我的前兩條要求以國家培養一個警察人才不容易.他們代表的是公安部門,對將來工作不利爲由拒絕.對我第三點要求民因沒有實質性的解決方案而泡湯,隨後,他們再三追問我是哪裏人,說聽我的口音不像大連人,聯想到一些外來務工人員在一些事情上的不合理的遭遇,我說自己是外來工作的大連籍人,他們便再三的追問我的住址,我表示如果事情得到合理解決的時候,我願作詳細的介紹,這時,他們已對我的身份產生懷疑,那位姓董的副大隊長對我的態度也開始激烈起來。這時,又來了一位頭髮比較長、高個子的瘦男人,對我進行侮罵,說嫌我噁心(這時我的臉已腫的不成樣子)如果我敢跟他出去,他立即砸死我,並多次將胳膊伸到我的嘴邊逼我咬他,並叫:「你看着我,」他的眼冒兇光,一般的人無法看下去,近三十分鐘的折磨,其他人(包括二位領導)均保持沉默。

後來,估計凌晨一兩點時分,由一位叫正岳的人員作了些事發經過口述記錄,問我是否經常去中山公園,有無同性戀等。

第二天早上,又進來一胖一瘦兩個人,前後均問我叫什麼名子,我想如果是職位高一點的領導,也許能好一些,於是我要求亮明身份,他們均說是警察(那個瘦點的自稱周顯義)那個胖子,大約四十多歲,態度非常惡劣,併到我的眼前多次口口聲聲罵我:「操你媽X,操你媽大X」等等不堪入耳的話,讓人無法忍受,類似的事在自稱爲林中隊長及另一位副大隊長的身上也發生多次,說我髒、沒資格談自尊。

第三天早上,他們將我從留置室提出(戴手銬,並有意的轉動手銬),那位叫什麼正岳(這是我在他簽名作記錄時看到的)態度很端正,再次詢問了我;考慮到他們一再聲言只有說明我身份,才能解決問題,我便將家裏及來連工作的地方做了詳細介紹(在此補充,此前,出於對他們的惡行的氣憤及不信任,我報了母姓楊名述申(即表示我要出去申述之意),後來,他們對我的態度更加激烈,說我有重大殺人嫌疑,又軟硬兼施逼我承認是同性戀。那位林中隊長說:」我可以讓事情可大可小,你沒有暫住證,又多次報假身份,我可以依法拘留你一個月。隨後又威脅我「聽說你還要找薄書記,告訴你,你就是告到中央我也不怕,就你個小草民,敢跟公安機關幹,哼!」之後,他們叫來醫生,幾個人按着我的胳膊,揪着我的頭,強行將我臉上、身上的血跡處理掉,那位林中隊長又對我說:「我們對你實行人道主義」,清除完我身上的血跡,那位醫生表示處理不了,需去醫院,於是又把我拉到醫院(大連五院)。那位林中隊長下車先進醫院,近半小時的時間才出來叫我,拍了X光片,一位叫王季林(如果沒記錯)的主任醫師,給我認真的作了診斷,當得知我是被打時,他對林等表示:「我不管你們誰打的,他的鼻骨已經骨折斷離,我給他復了位,過四天消腫後再來醫院,看是否需要修復。」隨後問拍沒拍片,林表示已被人拿走,老醫生當即不滿的說:「拍片不讓醫生看,拍它幹什麼?」醫生開了診斷證明和藥,可等走時,那位林中隊長卻問我有沒有錢,因我放在上衣口袋裏近二十元錢在中山公園被打時丟掉,這樣,他們連拍片、掛號,僅花拾多元錢,連片消炎藥也沒給我買,就把我帶回了刑警隊。之後,他們強行逼我在《違法犯罪人員指紋卡》上按手印,我反抗,他們就擰我的胳膊,揪我的頭髮,那位林中隊長還狠狠的在我的背上砸了一拳,事後,他們又輪番對我圍攻。此時,我的臉青腫,五官變形,已沒有人樣,那位林中隊長高聲叫嚷:「給你賠償?就是一分一毫你也妄想!」「你說我們打了你,我還說你咬了我們的人,你影響我們執行公務,必要時我們可以槍斃你。」

兩天兩夜的非人折磨,使我失去了生的希望,我拒絕飲食飲水,在心裏一遍遍的祈禱上帝叫我快快離開這個世界。在拘禁48小時的時候,他們的態度緩了下來,一位自稱周顯義的預審員單獨跟我談,說跟我交朋友,因爲同情我想冒險放我,我表示:「我既不能讓你承擔所謂的風險,又不能不清不白的出去!」「你們不是說有證據證明我有罪嗎?又說不能對質,這是公安機關的權利,那你們就定罪吧!」他不置可否。

最後,那位林中隊長出面假惺惺的說:「你也不容易,放你出去吧,掙點錢回家吧!」考慮到他們的態度,想解決問題已不可能,也只好走了,我雖然那麼渴望自由,那麼渴望快點離開這個給我帶來無盡傷害的地方,但此刻,望着玻璃裏不像人樣的臉,還有身上隱隱作痛的傷口,不禁悲從心來,我---- 一個無錢無權的打工仔,遠離家鄉親人,到哪去討公平?自己這副模樣怎麼見人,還是死吧,只有死才能結束痛苦,那位林中隊長也許看出了什麼,他拿出一百元錢給我,我說不需要了。他們又拉我坐下,此時已零點左右(第三天)。那位姓周的大個民警(打過我的那位)又說幫我找旅店,錢他們付,等兩天到醫院複查傷情後,其他問題再解決。並和另一位打我的人對給我的傷害表示悔意和道歉。兩天之後,他們再次將我拉到刑警隊,只答應給我三個刑警一個月的工資的賠償,我拒絕接受,於是他們把我叫上車,當時我以爲送我去醫院,沒想到他們把我拉到了我的宿舍前,說了句:「跟你說不通!」揚長而去。

此時距我被抓已近四天的時間,我一直沒吃任何食物。加上失了那麼多血,身體非常虛弱,事到如此,我只好拿着被他們拿去搜查又退回的信件、日記等物品回到了宿舍,一些女孩子看到我這個樣子嚇的直躲。

一些熟悉我的人對我的遭遇很同情,在精神上、物質上給了我很大的幫助。有的朋友將我的情況反映給了<<大連晚報>>有的又要給大連電視臺反映情況,被我攔下,我知道那是沒有用的,我一個打工仔面對的是以司法機關做靠山的「人民警察」,誰敢伸張正義?

在朋友的勸說下,我開始進食,決心活下來,我寫了材料,先後到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檢查院及大連市公安局通過局辦公室一位自稱姓韓的工作人員將材料給了市長助理、市公安局孫廣田局長,那位韓姓人員再三保證將信交給孫廣田局長,至今已兩週的時間,沒有消息,檢查院那邊電話聯繫只說將申述書轉到了稽查科(9月27日遞交申述書)至今也沒有消息。

一些人對我說:你要是大連人他們絕不敢這樣對待你。是的,我是外來人員,但我是中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個道理人人明白,執法人員有法不依、執法犯法,難道就可以逍遙法外嗎?我認爲社會的腐敗現象源於司法部門的腐敗!在此,期待社會各界給予關注,使我的問題早日解決,我爲以上所談承擔法律責任。(並願提供相關證據)

此致

深深的謝意

史忠武

2000.10.25

電話:0411-3682710 轉自(博訊)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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