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南日報消息,今年26歲的王和亞是文昌東郊鎮人。1995年因爲搶劫被判刑3年。1999年10月又因爲盜竊被判刑2年,現在文昌市看守所服刑。
1999年12月31日,外出勞動的王和亞犯下了在服刑期間第一宗盜竊案。那天,他趁看守人員不備,竄到清瀾鎮的後嶼村,從路邊撿來鋼筋,撬開一村民家的門鎖,盜竊了村民家的現金和首飾。
從第一次作案到今年4月5日,不到半年時間,王和亞先後在文昌的清瀾、邁號、文城、頭苑、會文、東郊等鄉鎮流竄作案20起,撬鎖盜竊24戶,盜竊現金2萬元,金銀首飾63件,銀元22枚,手機1部及少量的港幣和馬來西亞幣。所盜物品低價銷贓後獲利26000多元。所盜錢財被王和亞揮霍殆盡。(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