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價所介紹,在被一些電力部門吞掉的1億多元中,城市居民和農網用戶安裝「一戶一表」時,被超標收取和價外收取的費用就達220萬元,根據有關規定,「一戶一表」的收費城鎮居民每戶應爲480元,農村居民應爲180元,而有些地方收到500—600多元。
1997年湖北省已取消收取「電費、電度表保證金」,而一些地方繼續收取,僅武漢等5個地市,1999年月11月到現在就收了254萬元;還有一些地方自立項目收取變壓器試驗費、諮詢服務費等達120萬元。
多收、亂收的費用主要集中在二次綜合加價和地方電力集資等方面。(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