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行健的确加入了法国国籍,他要融入那个社会,还真得这样做才行。但是我想,因此而放弃中国国籍,并非他所情愿的事。这是五十年代我们制定的一项错误的单一国籍法的结果。
毛泽东、周恩来诚为中华复兴的伟人,他们在那个时代取消中国人的双重国籍权,却是毋须经过专家论证,毋须考虑海外华人的人权的。他们的立意不可说不好,但后果却是大大的不妙:六十年代数十万印尼华人惨遭屠杀,却无法寻求祖国的保护,因为我们是主张不干涉别国内政的呀,只好用船把一些人拉回来了事。八九十年代有数十万留学生入了欧美国籍,尽管他们中的大多数依然认同中国为他们的祖国,按照那个蹩脚的国籍法,又把这一代精华划为了外国人。天下的事再也没有比这更蠢的了,可是人们从来就不去想一想,这样的国籍法,要不要给改过来?
无论从情感还是从理性上,我都不仅把高行健视为一个华人,更把他当作中国人。事实上他也正是因为他的中国大陆背景而获奖的,夏志清告诉传媒说,早在一个月前他已经知道这次要把诺贝尔文学奖发给华人,马悦然告诉他,要从北岛、李锐和高行健三人中挑一个。这三人中,李锐还在中国大陆,北岛和高行健都是从中国大陆出去的。
高行健的获文学奖,圆了中国人的百年诺贝尔梦,这是中国人的光荣,是中国人的骄傲,普天之下的中国人,都值得为此同喜同庆。这是中华民族的大体和大节,只须动用常识就可以作出这一符合人性的基本判断。这一件特大喜事,同中华体育健儿骄女夺得二十八块奥运会金牌的大喜事,相隔不过半月,对于我们来说,可谓双喜临门,它们见证了冉冉上升的国势,让我们甜到了心里。
就算我们不管高行健的国籍,只认他是法籍华人吧,我们内心也非常清楚,这个奖不是给法兰西人的,不是给法语的,而是给华人的,给汉语写作的。正如当年杜聿明写给女婿杨振宁的信上所说:“它是民族的。”
我为“中国作协负责人”感到悲哀,我知道,他的所为可能并非他所情愿为,果真如此,我将为他无法主导个人的意志感到悲哀,我为他幕后那只看不见的手感到悲哀。它不知道它在做什么,它完全不识民族的大体,完全不讲民族的大节。有伤中华民族的和气,有伤天地和气。我本来不想使用极端的字眼,但事实如此,不说就无法面对现实:它所走的路,乃是一条前苏联领导人所走的亡国之路。赫鲁晓夫和勃列日涅夫时代,就是这样对待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他们长期使用压制的手段对付民族的精英,把本民族的团结和精神资源糟蹋得一干二净,最后把十几个加盟共和国都搞丢了。我们如果也来照葫芦画瓢,结局不会好到哪去。因为压制乃是一种传染病,你对付这个人是压制,对付另一个人必然也会使用压制,你控制不住的。你对所有的人都使用压制,那民族可就危险了。我为它的愚蠢感到悲哀。
相信我们的人民、我们的领导者们,有不少人跟著误读了这一事件。稍稍了解诺贝尔文学奖的评选内情可以作出结论:这里面没有政治,有的只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委对汉语写作的尊重和欲囊括世界主要语种文学于诺贝尔影响下的渴望。我们把人家瑞典人的极大的好心,当成了驴肝肺,这不是中国人的习惯,这样有失中国人的厚道,也给我们的民族蒙上了耻辱。
诚然,高行健的作品是否能代表中国文学的最高水准,乃是见仁见智的事,由于我们被剥夺了知情权,对此无法作出现场判断,但相信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水准,至少不会低于基本的顶尖平台。就拿奥运会作比吧,金牌获得者并不一定是该项目的头好种子选手或者世界纪录创造者,现场赢了就是金牌。而对于象体操这类技巧项目,裁判们的主观偏好具有一定的决定权,并不能因此而否定比赛的公正性。
我以个人的名义呼吁:不要忘了汉学家马悦然的劳苦功高,他说,我终于可以对汉语作家可以有个交代了。也不要忘了那些为作家奔走呐喊的的专家学者们,他们是民族的功臣。至于“中国作协负责人”们,我不知道该对他们说些什么才好。呜呼!(http://renminbao.com)